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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24期】10个月!苍梧法院远程开庭判决一起口罩诈骗案
2020-03-27 21: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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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上午,苍梧县人民法院采用互联网在线庭审模式对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实施诈骗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苍梧法院判决的首例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
案情
据悉,2020年2月,被告人梁某知悉裴某急需买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信息,心生贪念,便通过手机微信添加裴某为好友,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从而骗取裴某人民币12300元,后将钱款用于赌博、购买手机等个人挥霍。案发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被告人梁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有用于预防疫情的口罩出售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被告人梁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疫情实施诈骗且将赃款用于赌博,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全案的证据和情节考量,苍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疫情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口罩、酒精等物资短缺之际,趁机发“疫情财”,这既是对法律底线的挑战,也是对道德标准的违背。对于涉疫犯罪,苍梧法院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审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严惩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图片:唐清宁
原标题:《【总第424期】10个月!苍梧法院远程开庭判决一起口罩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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