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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平稳运行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0-03-30 17: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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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

法院

为贯彻落实《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平稳运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依法保障企业安全、便捷参加诉讼,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龙城法院“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运行。

龙城法院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很多企业停工停产,有些有诉讼需求的企业无法及时来到法院咨询、立案,龙城法院积极开展网上诉讼服务,综合运用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平台为企业搭建诉讼平台,对疫情影响直接相关的案件,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疫情防控开始至今,龙城法院通过网上受理涉企案件近50起,案由包括金融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债权转让纠纷等多种类型。

龙城法院将调解机制贯穿案件始终,强化矛盾化解。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环节积极开展调解、协调、和解工作,减少企业诉累,实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因此产生了许多经典案例:

龙城法院将调解机制贯穿案件始终,强化矛盾化解。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环节积极开展调解、协调、和解工作,减少企业诉累,实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因此产生了许多经典案例:

2020年1月10日,14位农户因买卖合同纠纷向龙城法院起诉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疫情发生后,龙城法院法官一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促使被告企业与原告农户达成一致意见,3月24日被告企业同意将全部赔偿款15750元给付原告。但是,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不便去银行汇款且原告人数众多,龙城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经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将此笔赔偿款转入龙城法院工作人员个人微信网银中,再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第一时间给14位农户发放到位,原告当天便进行撤诉。本案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少了企业不必要的诉累,为企业给付赔偿金提供了极大便利。

2019年12月龙城法院受理一起某信用社起诉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此案标的2000万。因涉案标的金额较大,且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资金周转比较困难,如经法院判决明确还款期限较快的话,被告还款压力会很大,龙城法院本着为双方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始终通过电话进行调解,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在2月28日原告同意撤诉,双方达成私下和解意见。通过私下和解可以灵活变更还款期限和方式,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空间。

执行局执行一起喀左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崔某某等22名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龙城法院执行员没有简单的采取查封企业账户、拘留被执行人等执行手段,而是采取耐心说理,做思想工作的方式,在短短的两三天内执行完毕,22位农民工及民营企业等涉案主体都很满意。

龙城法院通过认真学习落实上级法院为企业服务的精神,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为企业平稳运行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为辖区企业平稳运行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ND

原标题:《龙城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平稳运行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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