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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 防火工作的通告

2020-03-30 17: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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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0日·第81期

广大居民:

清明将至,祭祀烧纸、旅游踏青、春耕生产等活动将使得野外用火明显增多,火险隐患凸显,森林草原和城镇绿地防火形势严峻。为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祀、祭扫、鲜花祭奠。广大群众要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通过家庭追思、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践行文明祭奠。

二、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县域内所有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5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城市建成区除外)、全县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县林场、轿子山林场、清水河林场、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天湖湿地公园、渠口农场湿地保护区、滚泉坡、红梧山、大青山、天景山高效节水项目区、黄河护岸林、黄河过境生态连城项目区、县城及工业园区重点公益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域(余丁沙嵩梁、长山头、滚泉坡、大青山、天景山)等区域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烧茬烧荒、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一切野外用火。

三、严禁在社区、道路两侧及公共区域燃放鞭炮、孔明灯、焚烧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等,坚决杜绝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四、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和车辆进入禁火区。

五、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六、对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群,要严格落实包保管护责任,此类人群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七、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报告。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19、0955-5021859、0955-5025777。

九、本通告有效期限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5月30日。

特此通告。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原标题:《【关注】中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 防火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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