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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通告

2020-03-30 15: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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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高院有关通知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我院自2020年3月31日起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远一网”系统、“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调解、庭审、申诉信访等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立案材料、申诉再审材料、信访材料邮寄至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寄地址:河南省开封市西坡北街17号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475000。

二、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立案(包括执行立案),申诉信访等事项,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按照预约时间的先后顺序进入(因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较小,预约人员需要在服务中心门外等候,每次只能进入两人)。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前拨打预约电话(电话附后),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法院办理业务,逾时未到应当重新预约。如未提前致电预约的当事人,需等该时段预约人员办理完毕后,有序的排队等候办理。

对询问、听证、调解、庭审、执行等诉讼活动,以法院通知为准,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也可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电话沟通相关诉讼事宜。

三、来院办理诉讼事项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须出示律师证)、绿色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预约信息核对、安检等工作。检测通过的,保持间距,按序进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进入。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和庭审场所。

四、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办理业务前,请耐心等候,并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得滞留。

五、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30日

原标题:《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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