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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期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2020-04-01 20: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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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在疫情低风险等级期进行诉讼活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决定对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有序恢复开放。现就开放后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30日起,全面有序恢复开放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人民法院办理相关事项的,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症状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形,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来访人员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应配合法院工作人员引导,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隔,耐心排队等候。办理完相关诉讼服务事项后,请即时离开。

三、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方式为网上立案和现场立案两种方式。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生命健康安全,倡导优先选择内蒙古移动微法院(登录方式:微信搜索小程序“内蒙古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办理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和案件信息查询等诉讼事项,减少人员流动,安全、便捷、高效实现诉讼权益。如在网上立案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网上立案咨询专线电话:

1、诉讼服务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0475-2375231

巴彦塔拉人民法庭0475-3637201

花吐古拉人民法庭0475-2376660

舍伯吐人民法庭0475-2376169

宝龙山人民法庭15714753711

2、信访服务0475-2375226

3、执行服务0475-2375210

四、为避免人群过多聚集,现场立案采取预约和分拨段服务。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事务之前,可通过拨打电话方式进行预约或咨询。预约成功后,由法院工作人员分批次引导进入诉讼服务中心,为避免人员频繁流动,请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携带完整的有关资料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根据疫情防控对工作场所的要求,诉讼服务中心每日接待人数有限,预约号码当天有效,上午未能办理业务的,预约号码顺延至下午。已经预约成功,但因故不能按时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原预约顺序不予保留。由于每名诉讼参与人办理事务所需时间不同,实际办理时间以现场情况为准。

五、凡收到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或接到人民法院以电话、邮件、微信形式通知开庭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应按通知时间、地点持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参与开庭审理,进入法庭前应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按本通告第二项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六、收到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尚在隔离期的,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七、经人民法院准许旁听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群众,参照本通告对当事人的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原标题:《第66期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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