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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人!雄安容城县最新招聘来了!

2020-04-03 17: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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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招聘1335人。其中,社区服务岗300人,护林防火员岗150人,城市秩序协管员(交通安全疏导员)岗150人,重点交通线路环境管理员岗50人,“两代”协管员岗162人,学校保安、保洁、宿管员岗252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理员岗50人,扶贫工作协理员岗45人,安全监督协管员岗80人,环境巡查协管员岗96人。

此次招聘要求报名者具有容城县户籍,男性年龄18-60周岁,女性年龄18-55周岁。招聘范围包括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传统产业外迁转移和转型升级带来的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复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被征迁失业劳动力,以上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优先安排。

专项岗位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协议,岗位补贴按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每月)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辅助性岗位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工作补贴由各县根据工作量制定补贴标准,缴纳意外伤害险。

报名人员需在容城县就业局网址www.xarcjyj.com公告栏处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发电子邮箱xajyfwj@163.com,即视为报名成功,等待后续通知。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的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新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要求,支持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当地群众充分就业,采取政府开发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的方式扶持就业,现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招聘范围

具有容城县户籍,失业或求职的下列人员:1.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2.传统产业外迁转移和转型升级带来的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4.复转退役军人;5.下岗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8.被征迁失业劳动力。以上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优先安排。

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和乡(镇)、村(社区)推荐。

招聘条件

1.属于上述招聘范围内的人员;

2.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

3.有责任心、热爱新区建设发展的人员。

管理与待遇

1.专项岗位: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协议,岗位补贴按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每月)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

2.辅助性岗位: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工作补贴由各县根据工作量制定补贴标准,缴纳意外伤害险。

岗位职责说明

(一)社区服务岗位(专项岗位,共300人,具体年龄要求:女40-48周岁,男50-58周岁)

1.岗位职责

(1)社区保安:负责社区住宅内执勤巡逻任务、小区守卫工作等。(专项岗位,180人)

(2)卫生保洁:负责小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清理、垃圾箱及垃圾车辆的保洁、保管养护环卫设施等。(专项岗位,60人)

(3)绿化养护:负责绿化种植、绿地内的杂物清理、各类植物的养护修剪及防病虫害等。(专项岗位,30人)

(4)维修工:包括电梯维护、天然气管道、水电暖维修等公共设施的维修。(辅助性岗位,20人)

(5)安全巡查:社区消防通道安全巡查、天然气安全巡查等,并广泛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岗位,10人)

(6)完成业务和职责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相关工作。

2.管理办法

社区办负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二)护林防火员岗位(专项岗位,共150人,具体年龄要求:女40-48周岁,男50-58周岁)

1.岗位职责

(1)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意识。

(2)在管护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护,并每日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做好管护责任区所在行政区域其它林木的日常巡护工作。

(3)督查并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4)及时阻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荒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5)及时报告森林病虫害发生以及可疑病死木、枯死木现象。

(6)对林木采伐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报告并制止违反林木采伐规定的现象。

(7)阻止牲畜进入管护责任区,毁坏林木及幼林。

(8)完成业务和职责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相关工作。

2.管理办法

由自然资源局会同各乡镇协商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三)城市秩序协管员(交通安全疏导员)岗位(专项岗位,共150人,具体年龄要求:22-40周岁)

1.岗位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主动参与并动员群众和社会单位开展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2)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报告,并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3)收集并及时反映社区、社会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4)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拆除违法建设。

(5)完成业务和职责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相关工作。

2.管理办法

由综合执法局负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四)重点交通线路环境管理员岗位(专项岗位,共50人,具体年龄要求:女25-48周岁,男25-58周岁)

1.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坚守岗位。

(2)负责重点交通线路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

(3)协助负责人按照工作计划和年度规划做好完成任务。

(4)配合负责人做好工作指导、监督、检查。

(5)完成业务和职责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相关工作。

2.管理办法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线路涉及乡镇负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五)“两代”协管员岗位(专项岗位,共162人,具体年龄要求:女40-48周岁,男50-58周岁)

1.岗位职责

(1)向村民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2)帮助村民及时缴费购气。

(3)协助村委会(社区)、燃气企业做好双火源、双气源、电线与燃气管线间距不足、燃气设施附近堆放柴草等常见多发易反复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帮助协调群众房屋翻盖拆管事宜,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4)协助驻村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维护工作,对燃气管线附近的施工、动火作业履行安全告知和监护。

(5)协助镇、村(社区)、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迅速通知驻村安全员、村委会(社区),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对突发事故迅速报警。

2.管理办法

由县“两代”办会同涉及“两代”工作乡镇负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六)学校保安、保洁、宿管员岗位(专项岗位,共252人,具体年龄要求:女40-48周岁,男50-58周岁)

1.门卫保安岗位职责:

(1)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2)门卫保安人员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要讲礼貌,文明值勤,发现有违规违章行为要耐心说服并及时纠正。

(3)按学校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非正常时间学生出入登记,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4)指导进入校园的车辆有序摆放。

(5)做好上下学高峰期校门安保。

(6)严格执行巡逻登记制度,做好午间静校和晚自习期间校园内巡视。

(7)遇有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校方值班领导,并配合报警和事件处理解决。

(8)认真做校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2.宿管员职责:

(1)确保寝室楼道、走廊、卫生间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2)按规定时间执行开关宿舍楼大门、开灯、熄灯等工作,每晚检查学生住宿情况,报告和记录学生违纪行为。

(3)晚上熄灯后要对所对应的楼层进行巡查,督促学生尽快休息,并做好记录;妥善处理特殊情况。

(4)排查各种危险行为,禁止学生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禁止将大功率电器带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和私自连接电线。

(5)禁止异性同学或他人(除工作人员外)进入宿舍,家属来访接待必须登记。

(6)发现供水、供电等设施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修。

(7)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内卫生,确保干净整洁,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内卫生,及时公布并上报政教处。

(8)遇有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校方值班领导,并配合报警和事件处理解决。

(9)认真做校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3.保洁员岗位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工作。严守劳动纪律,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到校,注意保持衣冠整洁,文明服务,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3)按时清扫校园校道、各公共场所。

(4)做到门窗、楼梯扶手无灰尘,走廊、天花板、墙角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整洁无垃圾,厕所无污垢无异味。

(5)每日及时清走垃圾筒内的垃圾,更换垃圾袋。及时擦洗垃圾筒表面,保持拉圾筒周围无垃圾。

(6)定期清理沙井、雨水槽、排水沟等处杂物。保证排水畅通。

(7)发现未关好的水龙头、照明灯,及时关好。下班前检查并关好责任区内的水、电开关,保证不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8)及时制止违反校园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反映不服从管理、教育的现象。

(9)不在上班时间吸烟、串岗、聊天、睡觉,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4.管理办法

由教育局负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理员岗位(专项岗位,共50人,具体年龄要求:女22-40周岁,男22-45周岁,中职以上院校毕业,有一定法律基础和工作经验)

1.岗位职责

(1)在村(社区)“两委”的领导下,负责本村(社区)就业社保日常性工作,及时向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汇报就业社保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接受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业务工作培训。

(3)掌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开展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宣传。

(4)开展村级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5)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和就业培训信息。

(6)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保费催缴、待遇申报、养老金发放等管理工作。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

2.管理办法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乡镇负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八)扶贫工作协理员岗位(专项岗位,共45人,具体年龄要求:女18-48周岁,男18-58周岁)

1.岗位职责

(1)负责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基本信息、帮扶信息的采集、录入、整理、上报工作;

(2)配合开展脱贫摘帽认定、新识别贫困户、返贫户识别、脱贫对象回退等工作;

(3)配合开展所在乡(镇)、村(社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办服务;

(4)配合开展所在乡(镇)、村(社区)就业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办服务;

(5)配合开展所在乡(镇)、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服务、治安网格管理(警务)服务、农业科技服务等服务工作。

2.管理办法

由民政局(扶贫办)会同各乡镇负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九)安全监督协管员岗位(专项岗位,共80人,具体年龄要求:女40-48周岁,男50-58周岁)

1.岗位职责

(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协助做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学习,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搞好专业工种技术培训。

(3)做好新进场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每天巡查施工现场,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脚手板等安全防护用品,做到“三不伤害”。做好对生活区宿舍的安全卫生巡查工作,督促本班组工人贯彻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4)记录和处理小事故,参加事故分析处理和安全检查,反映班组安全生产的情况和职工要求,协助落实改进措施。

(5)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用具、设施、标志等器材,及时或定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6)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权上报违章的指挥行为。

2.管理办法

由应急管理局会同各乡镇及建设工程单位负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十)环境巡查协管员岗位(专项岗位48人,辅助性岗位48人,共96人,具体年龄要求:女40-48周岁,男50-58周岁)

1.岗位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业操作规程,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

(2)负责做好巡查范围内绿篱修剪、树木整形、病虫害防治、草及草花栽植等工作。

(3)负责巡查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做到每日上、下午各巡回检查一次,其它时间抽查重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负责检查、督促巡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工作。

(5)负责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

(6)负责做好绿化灌溉设备、修剪工具的管理保养工作。

(7)负责对巡查范围内各种花草、树木的生长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做好绿化指标和服务质量的评估工作。

2.管理办法

由生态环境局会同各乡镇负责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业务职责和岗位职能双重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统一管理、考核、落实待遇。

(十一)人员管理办法(通用)

(1)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依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手续进行解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协议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动态管理。

(2)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对分配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不服从管理的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3)公益性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分配后无正当理由十五天不到岗的,按自动辞职处理。

(4)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相应停止发放公岗位补贴:

①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②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③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④无故旷工连续10天,年内累计旷工20天的;

⑤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⑥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⑦符合解除用人协议其他情形的。

负责单位:容城县就业服务局

负责人:王双福 牛涛

联系电话:0312-7108715 0312-5612886

就业局网址:www.xarcjyj.com

电子邮箱:xajyfwj@163.com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在就业局网址公告栏处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发电子邮箱,即视为报名成功,等待后续通知。

地址:容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609室(容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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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容城县就业服务局

原标题:《1335人!雄安容城县最新招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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