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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补贴了!东胜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商户赶紧申请!

2020-04-02 16: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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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来了!

东胜的小伙伴们快快转起!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东胜区将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生活性服务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补贴。

补贴范围:

东胜区2020年3月底前复工复产,且2019年度纳税额50万元以下及起征点以下的生活性服务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餐饮、住宿、商场、超市、食品加工、药店、诊所、家政物业、电子商务、洗染、美容美发等。

补贴原则:

按照“降成本、促复工”“谁复工、补贴谁”“先复工、先补贴”“早补多、晚补少”的原则,大力支持和鼓励与群众生活和企业复产复工密切相关的生活性服务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尽快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补贴分配类别:

根据复工复产时间,分为一类和二类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中:一类为在2020年春节期间持续营业和在2月29日前(包含2月29日)复工复产的;二类为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复工复产的。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服务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适当给予倾斜。

补贴分配标准:

统计、测算提出补贴申请并符合补贴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面积,严格依据经营面积和类别计算分配补贴金额。

●一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基数的120%进行补贴;

●二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基数的80%进行补贴;

●餐饮服务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基数的200%进行补贴。

补贴分配程序:

主动提出申请。由符合补贴政策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于2020年4月8日前主动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其他经营许可证、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主管部门复工备案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营业证明、2019—2020年供暖季有效供暖费缴费发票复印件、法人或经营户开户行信息、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你还在等什么

赶快行动吧!

来源:东胜发布

原标题:《发补贴了!东胜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商户赶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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