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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法院审理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涉恶犯罪案件

2020-04-03 17: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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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上午,金平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7年9月份开始,被告人陈某伟与同案人陈某贤、陈某鑫先后共放贷人民币120000元给被害人,从中收取高额利息,且陈某伟还强迫被害人承担其朋友债款。期间,被告人陈某伟使用欠款转移的方式提高利息,使被害人无法偿还本金,而利息逐日累计增加。当被害人出现未能按期支付利息的情况时,被告人陈某伟纠集同案人陈某贤、被告人陈某静、同案人陈某鑫等人,有组织地采用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的手段,分分合合向被害人索取高利贷债务,并多次实施威胁、恐吓、打砸、滋扰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应有权利,法庭为二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通过与看守所进行远程视频连接,依法查明了二被告人身份,随后针对起诉书的指控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依次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对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在疫情防控期间实现庭审实质化。最后,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庭将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本案另行择期进行宣判。

END

来源:汕头橄榄台

摄影:辛钢

原标题:《金平法院审理被告人陈某伟、陈某静涉恶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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