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司法为民】凤庆法院执行工作侧记——是战“疫”者,更是坚定执行员

2020-04-09 18: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疫情期间,凤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党员干警冲锋在前,全局干警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把疫情防控和案件执行两者有机结合,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切实做到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2020年1月至3月,凤庆县人民法院在办执行案件524件,截止3月31日执结180件,执行到位标的1076.593万元。这些数字就是凤庆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践行初心、履行使命最好的诠释。

党员带头,冲锋在前

疫情期间,执行局科学调整执行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并将全体执行法官干警合理调配为接访组、查控组、值班组,由党组成员李源泉、党总支委员谢明天、第三支部书记杨旺丹等具有党员身份的法官干警轮流带队执法、执勤,实时牵头指挥执行案件的线上财产保全和查控工作,做到法院大门口有执行法官干警接待当事人来访,办案区域有干警实时进行网络查控、办公区域有干警接听电话答疑解惑。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源泉带队做好安保防疫工作

线上执行“不见面”,权益维护有保障

疫情虽然阻挡了传统线下执行的脚步,但执行法官干警并未因此放慢执行,而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干警与当事人保持“不见面”“零接触”的执行方式,将以往的线下执行尽可能的搬到线上,加大线上执法办案的力度,确保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和执行法官干警不发生面对面接触,疫情防控措施不打一丝折扣的落实。

第三支部书记杨旺丹接访当事人

依托执行指挥平台、网上办案平台、事项委托等线上平台执法办案,并运用电话、短信、微信视频聊天等方式与各方当事人保持联系,做好沟通调解答疑工作,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对于有意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引导其通过网络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转账等线上方式履行,将疫情带来的不便变成简便。

对于外出恶意躲避的被执行人,则通过依法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手段,促使其正确面对并接受人民法院执行处理。

在兼顾疫情防控的同时

通过一系列灵活的执行措施

案件得以高效执结

查控、冻结,被执行人主动现身!

被执行人李某在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刑罚后,未缴纳罚金便外出躲避。执行法官谢明天在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处理但无果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李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微信财付通账户、支付宝账户。

当天下午,在外地无法使用各种账户的被执行人李某主动电话联系谢明天法官,表示自己已无法通过手机支付购买食物、不能为车加油、不能在宾馆住宿,并自愿委托在凤庆的亲属,通过网络转账到凤庆法院执行账户的方式代其缴纳罚金,李某同时一再请求法官在其亲属代为缴纳罚金后,尽快解冻其所有账户。

执行法官锲而不舍,多年案件终于执结

还有一起发生在2002年交通肇事案,肇事者杨某在人民法院判处其承当相应的赔偿后,东躲西藏并外出务工十余年,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受害者王某多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都因肇事者杨某外出躲避,家中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

这个案件虽然在程序上终结执行,但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干警却从未停止过追踪查询肇事者杨某的行踪及财产状况。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孔祥文加大查控力度,通过网络分析,查控到李某名下的某个银行账户有大额现金流入,他当即通过查控系统冻结并划扣了足额案款到人民法院账户,受害者女儿在接到孔祥文法官的领款电话时,仍不敢相信人民法院竟然能一次性执行到十八年未能兑现的执行款。

第三支部委员孔祥文到包保小区做好执勤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法官干警通过加大网络查询力度,查询案件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微信财付通、支付宝等网络账户3000余个,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微信财付通、支付宝等账户600余个,控制、划扣案款100余万元,通过上述方式将十余件案件的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疫情防控暂停线下执行,但是执行法官对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情不等不停,隔离的是疫情,隔不断的是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温情。

来源:凤庆县人民法院

本院编辑:杨文焕

往期回顾

长按二维码关注临沧中院

公正|阳光|透明|廉洁|高效

微信

微博

谋跨越发展

创法治临沧

原标题:《【司法为民】凤庆法院执行工作侧记——是战“疫”者,更是坚定执行员》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