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平川区法院:隔空审理首起刑事案件 被告人当庭认罪

2020-04-11 11: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该出庭的被告人因还羁押在看守所无法到现场参与诉讼,平川区法院及时调整诉讼方式,提前与看守所的沟通协调,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保障了此次庭审的正常进行。

庭审前,合议庭及时电话了解了出庭公诉人、辩护人及仍然在押的被告人的个人身体状况、近期接触史,并告知其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注意事项,为正式庭审做好全面的防控准备。

4月8日早上9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在平川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内,这场现场“没有”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庭审如期进行。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吸毒人员冉某通过微信方式给被告人马某某转账600元让马某某为其购买毒品,马某某购得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后,与冉某等人在兰州市一宾馆内吸食毒品时被警方抓获。

为保证视频对面的被告人能够准确、完整的听清法庭陈述,主审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在陈述中均有意放慢语速、提高声调,确保信息能够如实传达至被告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最终,被告人马某某对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自返岗复工以来,平川区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促进网上立案、视频庭审等线上服务常态化;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审判模式,以强有力防控手段保障庭审有序、安全、顺利开展,确保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缺位。

来源:平川区法院

原标题:《平川区法院:隔空审理首起刑事案件 被告人当庭认罪》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