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平定县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通告

2020-04-07 19: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平定县人民法院关于

恢复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上级法院关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及时高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方便人民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自2020年4月8日起有序恢复相关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事项,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大家继续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山西移动微法院、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平定法院微信公众号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不便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还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需要进行申诉信访的,可通过邮寄等方式表达诉求。

(一)需要办理诉前调解事项的,请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二)需要办理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通过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在线方式或邮寄方式办理。请务必注明您的准确联系方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您要邮寄办理的业务类型,如邮寄立案、上诉材料、再审立案、申诉信访材料等。

(三)需要查询案件相关信息的,可拨打山西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移动微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在线办理。

(四)需要对涉法涉诉事项进行投诉建议或程序性诉讼咨询的,可拨打山西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五)其他诉讼便民服务事项可关注平定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

二、所有来院立案、开庭或办理公务的人员,均需在大门处安检区进入,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身份证件及传票、文书等必要材料,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实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是否有病例接触史等)。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人等,可凭有效证件(小区出入证、健康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通过人工核验进入。检测通过的,保持1米以上间距,按序进入;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未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拒不配合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本院任何区域。

三、对侮辱、恐吓、殴打工作人员,损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扰乱诉讼场所秩序,故意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等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四、凡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诉讼服务事项的人员,均需自觉遵守来诉来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诉讼服务中心实行叫号服务,错峰办理、流量控制,未叫到号的人员请先在诉服大厅外通风安全区域耐心排队等候,保持1.5米以上距离;叫号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后,根据导诉人员的指引,在规定的窗口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严禁滞留。

五、凡来院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安检时应出示法院传票、文书等必要材料。为避免人员聚集,确保安全,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员不安排法庭旁听,如有需要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进行线上旁听。对诉讼参与人来自省外的案件,原则上仍实行网上庭审,属于高风险地区的,一律实行网上庭审。

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阅卷的,需至少提前一天与承办法官预约,在指定接待区域进行阅卷,不得进入办公场所,阅卷时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七、其他当事人一律在本院指定区域由法警联系后进行接待,不得进入办公区域,不得聚集、长时间逗留。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附:

1、 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法院邮寄地址: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东大街34号

邮编045200

2、诉讼服务中心电话:

0353-12368

0353-6618131

3、信访接待联系电话:

0353-6618103

4、执行局联系电话:

0353-6618226

平定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7日

平定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平定县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通告》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