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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定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4-11 12: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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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定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联动第一巡察组对泸定法院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1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联动第一巡察组向泸定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1月11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党要管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是推动法院工作、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抓手,是院党组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措施。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议、4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对7人开展提醒约谈,督促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部门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制发了《中共泸定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联动第一巡察组巡察泸定法院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69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清单,切实做到责任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推进整改。1月21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深挖问题,精准发力,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和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截止3月,新建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相关制度7个,修订完善制度5个,巡察组反馈的8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均已全面整改完成,并将持续深入长期坚持。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弱、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落实有偏差”的问题。坚持每月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加强院党组对党建和党风廉政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了其他班子成员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岗双责”。明确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班子成员、支部委员每季度就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向党组书记作汇报。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大与干警的沟通交流,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坚持分工合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定期沟通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关于“对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落实不扎实,未按要求认真落实”的问题。院党组班子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将蒲波案“以案促改”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专段剖析。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雪域甘孜清风护航》,集中学习《泸定县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组书记为全院干警开展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以事为鉴、以人为鉴、以案为鉴。

3.关于“三重一大”“三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不严格执行”的问题。修订完善《泸定县人民法院党组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按照“三不直接分管”要求,对班子成员分工作了调整。院党组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及时报告,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外出考察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警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工作,切实改进作风,打造高素质的干警队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弄虚作假,干部疲于应付、效果不佳”的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全院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主要测试内容。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学习教育、考核管理制度(试行)》,将全院学习教育档案资料管理纳入制度进行管理。通过学习强国APP、四川法官网络学院等平台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全院干警在四川法官网络学院的政治理论选课不少于20学分。院班子成员每季度轮流上党课,对学习弄虚作假,效果不佳的干警开展提醒谈话并将扣减其相应绩效考核分。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坚持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门组卷,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泸定县人民法院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会。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并接受监督评议。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细化方案》《泸定县人民法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试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中国法院网联系并完成网站搭建。加强微信微博的信息更新及信息发布审查管理。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重业务轻党建”较为突出”的问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记录党建“一册通”。进一步健全学习考评机制,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学习教育、考核管理制度(试行)》,动真碰硬考核手段,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对落实党建工作不力的干警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选任用人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泸定县人民法院党组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主持人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末位发言规定。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执行《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动议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档案必审、信访举报必查、纪检监察意见必听。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做样子,卷宗搞面子,形式主义较为严重”的问题。按照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厘清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将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抄袭纳入了监管范围,对抄袭的人员按程序开展提醒谈话,严防学习走形式、浮表面。精简办文办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中共泸定县委办公室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的通知要求,计划全年编发文件、简报较去年减少30%。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差距”的问题。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中共泸定县委办公室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甘孜州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规范接待标准,严控陪同人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院党组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干警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构成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不手软。加强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通过内网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各项纪律规定,明确纪律“红线”。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

2.关于“制度执行落实走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把原始票据审核关,接待报销凭证必须“四单”齐全,严格控制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公务接待。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干警因公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制度》,外出考察、学习必须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党组书记对全院干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纪律监督工作分管领导,明确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提升泸定法院管党治党意识和履职能力。对履职不到位的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中层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实。对述责述廉报告中出现抄袭的人员,已按程序提醒谈话。对召开的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各类会议,确定专人负责记录。

2.关于“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不高,推进“三转”不到位”的问题。明确了1名班子成员为与县纪委派驻政法委综合纪检组的联络员,在召开重要会议前,由联络员主动邀请县纪委派驻政法委综合纪检组派员列席并监督会议。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关于“建设项目违规操作,存在重大风险”的问题。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从业务流程、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查找出6个方面廉政风险点,并拟定防控措施。拟邀请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开展对政府采购项目方面的培训。加强对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七)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问题

将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开展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清查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相关程序规定开展工作,制发《泸定县人民法院零星工程维修审批制度(试行)》、合同审批单,对今后实施的工程项目加强监管。

(八)关于巡察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巡察中发现的案款收支管理、单位垫支款等问题,召开院党组会议、对案款清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开展案款清理,完善台账,再次通知相关当事人领取。对单位垫支款开展清理,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泸定法院党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整改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院审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实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不松劲、不减压,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注重预防和治本。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审执工作全面提升。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水平提高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审执工作发展的过程,努力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原标题:《中共泸定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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