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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战“疫”,检察在行动】大田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涉疫诈骗案

2020-04-15 18: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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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5日上午,由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县首例“涉疫”诈骗案在大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明出庭支持公诉,对被告人陈某某涉嫌诈骗罪进行有力地指控。大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鉴于被告人陈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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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某某见因新冠病毒影响口罩货源紧张,遂产生虚构销售口罩的消息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陈某某在没有真实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从网络上下载口罩、合格证等图片,并用之前注册不常用的微信账号在“酒店用品群”、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当天,被害人李某某等3人分别添加陈某某微信要求购买口罩,陈某某以虚假承诺发货、预留虚假电话、拉黑被害人等方式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后陈某某将骗来的钱款用于消费及偿还外债。

被告人与被害人聊天记录截图

张春明检察长依法对陈某某进行讯问,审查案件事实,并结合案情对陈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陈某某当即表示认罪悔罪。

该院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对陈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值班律师的帮助下,陈某某熟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有理、有力、有节地指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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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落实省、市、县委和上级院工作安排,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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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大家在做好自我防护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切忌听信来自网络的不可靠信息,谨防诈骗。

转自大田检察微信号

原标题:《【福建战“疫”,检察在行动】大田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涉疫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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