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五大曝光行动】偏关交警曝光一起交通事故案例
忻州交警
字号
2020年4月7日7时30分,陈春某驾驶车牌号为苏N7A3**解放牌轻型普通货车行驶在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陈家庄村口公路时,与胡平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AQ0**福迪牌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陈春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陈春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胡平某无责任。交警提示:
遵守交通法规,平安与你同在。驾驶机动车必选规定车道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车道,否则一时疏忽,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原标题:《【五大曝光行动】偏关交警曝光一起交通事故案例》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