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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司法局:八旬老人寻救济,法律援助暖人心
2020-04-16 21: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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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下午,册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迎来一位杵着拐杖的八旬老人,经过深入的沟通,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名叫张某学,系坡妹镇者王村人,后得益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现搬迁至冗渡镇安置点。
2019年11月06日,张某学在冗渡镇街上不幸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全身多处疼痛、伴左髋部活动受限,就诊于册亨县人民医院。为得到更好治疗,11月10日转院至兴义西南骨科医院治疗20天后出院,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共计50000.00元。根据册亨县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某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对方当事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事故对方当事人只在老人就诊于册亨县医院治疗时预付了12000.00元医疗费,后因老人未继续在该院治疗,该院就把预付的医疗费退还给了对方当事人。老人转院到兴义西南骨科医院后,对方当事人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截止目前兴义西南骨科医院医疗费用尚未结清。现张某学因医疗费以及后续的营养费、治疗费和子女陪护误工费忧心忡忡,不能安心养伤,专程来到册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救济。
了解事情经过后,为更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张某学在家人的陪同下先到兴义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数额等项目的鉴定,待鉴定后再具体办理后续赔偿事宜。随后,工作人员贴心的为老人书写了后续咨询电话以及操作步骤,方便老人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及时电话咨询。
最后,因老人腿脚不方便,不懂自行乘坐电梯,工作人员亲自搀扶着老人,送至政务中心一楼,并耐心嘱咐老人注意乘车安全,老人感动的紧紧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久久没有放开。来源:册亨县司法局
原标题:《册亨县司法局:八旬老人寻救济,法律援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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