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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坑女!父亲将报废车牌挂在女儿宝马车上,“风风光光”地开出去

2020-04-19 20: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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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考取驾驶证的父亲

想开女儿的宝马车出门

又怕被电子警察抓拍到

于是他“灵机一动”

用一辆报废车的号牌

挂在宝马车上

“风风光光”地开出去……

3月31日上午8时56分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交警大队

智能指挥室突然响起警报

一辆涉嫌套牌的黑色宝马小车

号牌为粤J**678

正在朝新会区三和红绿灯岗方向行驶

指挥室立即指令正在附近执勤的

机动中队民警进行拦截

接到指令后的执勤民警

立即在三和岗红绿灯岗设卡拦截

几分钟后

成功将号牌为粤J**678的套牌车拦停

经执勤民警现场检查发现

该黑色宝马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

与该车所挂的粤J**678号牌档案不相符

并且驾驶人陈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无证驾驶

面对执勤民警的查问

驾驶人陈某不得不如实坦言

该宝马车是其女儿名下的

而被查获时车上所挂的

粤J**678号牌是一辆

2018年报废的车辆号牌

随后,懊恼不已的陈某

从车尾箱拿出黑色宝马车

真正的号牌粤J003**

执勤民警通过核查还发现

号牌为粤J003**的宝马车

存在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

自作聪明的陈某自以为

套用报废车的号牌上路

可以轻易躲避交警的处罚

谁知陈某“聪明”

反被“聪明”误

被交警现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对陈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6500元及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对无证驾驶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对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的限制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对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暂扣行驶证和违法行为人驾驶证。对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暂扣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直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对驾驶套牌车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

车辆行驶在道路上

必须要符合行驶规定

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驾驶证

来源 | 江门公安

原标题:《实力坑女!父亲将报废车牌挂在女儿宝马车上,“风风光光”地开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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