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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拿下“民警”一比警衔吓一跳

2020-04-20 15: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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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三、四百元买来警服、警衔、警号、肩章等穿戴在身上,近日,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一小伙胡某冒充人民警察,替朋友到武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违章时被真交警当场识破。

3月17日下午,一名男子来到武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办公室,他自称是武胜县公安局“科级干部”,替朋友来处理车辆违停的违章。

据武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李杜军回忆:男子进门的时候,外面穿了一件黑色外套,里面穿的是警察的制式长袖衬衣,3月间,警察应该是着春秋执勤服,而制式长袖衬衣一般在春夏交替的时候才穿,此人不仅违反了公安机关着装规定,而且他身上还散发着浓浓的酒气,更可疑的是该男子右手上还纹着纹身。

随后,办公室民警不动神色地将该男子警号通过内网进行核实,发现没有任何信息,证明该男子是冒充的。

在等待处理违章过程中,该男子见情况有些不对劲,便想找个理由离开,但却被赶来的民警控制,并送到了武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经查,该男子姓胡,33岁,武胜县沿口镇人。据他交代,疫情期间他为了进出小区方便,便在网上花了三、四百元买了一套警察的制式长袖警服。他并对朋友谎称自己是武胜县公安局“科级干部”。3月16日,胡某的朋友因为开车违停收到罚单,便想着胡某是公安局的“干部”,想请他帮忙去处理一下。而入戏太深的胡某真把自己当成了警察,答应了朋友的要求。谁料到违章没有处理成,反把自己送进了派出所。

民警笑称胡某:“你的衣服还是二杠二的啊,比我们级别还高些。”

目前,胡某已被武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购警服也被没收。

警方提示:《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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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观察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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