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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发放第二期电子消费券,1500万元在支付宝上领!

晋城发布
2020-04-20 15: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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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电子消费券的受众范围,让广大消费者了解电子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情况,从而吸引更多市民参与促消费活动,激发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市政府决定,在已发放1500万元的基础上,在支付宝平台再次发放1500万元电子消费券。

今天下午,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副局长段玉太, 阿里巴巴集团战略发展部大区总经理于霖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侯虎胜主持发布会。

市商务局副局长段玉太

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晋城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刺激全市第三产业强力复苏。出台了《晋城市逆周期调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专门安排3000万元财政资金发放电子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第一期通过晋城市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发放1000万元电子消费券,于3月22日开始至4月7日结束。第二期发放2000万元电子消费券已于4月12日开始。

我市运用财政资金发放电子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强力刺激消费,快速回补三产服务业损失。目前晋城市是在全省唯一的一个地市采取了这样的措施,这在全国也是走在前面。

为落实好“通过晋城市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1000万元”这一措施,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公开征集平台

我们对全市同城电商平台企业进行摸排调查,研究起草了《晋城市关于征集同城生活服务平台的公告》,在太行日报、晋城在线、晋城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了发布。平台征集公告发布后,我市有六家平台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申报材料,经研究确定征集结果为:山西行山百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行山百业”服务平台。征集结果分别在晋城在线、晋城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了公告。

制定实施细则

为确保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的有序开展,我们多次召集部分电商企业、商超企业座谈,研究讨论具体实施办法。经多次讨论修改,出台了《晋城市电子消费券促销活动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发放电子消费券的流程、数量、标准等。

广泛开展宣传

认真制作宣传文案、宣传海报、宣传小视频等,积极开展全方位宣传。通过《太行日报》、《太行日报》晚报版、《太行日报》微信公众号、晋城电视台、晋城广播电台、晋城在线、晋城市商务局网站、晋城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并在参加活动的商家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力求做到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精心安排部署

我们多次召集商贸流通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积极协调商场超市、家电、餐饮等各类商家入驻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加便捷的服务。

为进一步扩大电子消费券使用范围,我们在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开通了线上结算、线下实体体验店消费活动。

在城区开通了凤展超市、福旺多超市、神利便利、高远通讯、百纺超市、果品冷库、金辇超市、红星美凯龙、月星家居广场等;

在高平市开通高平红旗商场、高平百货大楼、高平供销社、长平商场等;

在阳城县开通了惠康超市、环城乐购超市、旭东购物广场、宇佳购物广场、天美超市等;

在陵川县开通了信达购物中心、科飞连锁超市等;

在沁水县开通了沁水家电超市等。

凤展、福旺多等大型超市专门开通“政府电子消费券”结算专用通道,方便消费者购物结算。

同时,为了照顾到老年群体不便用手机领取电子消费券,我们专门在凤展超市增设了老年群体现场领券、线下消费服务,尽可能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这一活动。

第一期发放电子消费券

1000万元

开展促消费活动

于4月7日结束

取得明显效果

线上商品种类更加丰富

积极引导各类商家入驻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平台内商家由原来的300多家增加至760家,行业门类涉及餐饮美食、商超便利、生鲜果蔬、粮油副食、服装鞋帽、鲜花蛋糕、家用电器等13个,可供消费者选购商品种类由原来的6000多种增加至1万余种。

刺激消费市场快速回升

本期促消费活动范围覆盖我市六个县(市、区),活动参与人数达88万人次,共计产生消费订单22.7万笔。活动期间,线上订单活跃、接单数量接连不断,线下卖场人流明显扩增。发放电子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带动了消费群体短时期内扩增,刺激了消费快速回升。

拉动消费效果明显

3月22日开始到4月7日,电子消费券单日使用金额由起初的2.8万元/日达到最高时的126.5万元/日,单日销售额由起初的42万元/日达到最高时的1413.1万元/日;发放电子消费券1000万元,累计实现销售额达1.2亿元,拉动效应达12倍。

以上就是我市第一期发放电子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的有关情况。

下面,就我市开展第二期发放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的情况作以下介绍。鉴于我市发放第一期电子消费券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我市决定增发第二期电子消费券2000万元。

01

关于投放第二期电子消费券依托的平台

为了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二期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根据《晋城市逆周期调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投放第二期电子消费券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为了扩大受众面,第二期电子消费券通过晋城市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平台)两个平台投放。

02

关于投放第二期电子消费券的资金安排

第二期共投放电子消费券金额200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各承担1000万元。其中:通过晋城市同城生活服务平台投放的500万元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通过支付宝平台投放的1500万元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500万元、县级财政承担1000万元。

03

关于投放第二期电子消费券的办法和要求

通过晋城市同城生活服务平台投放电子消费券,继续按照晋城市商务局、晋城市财政局印发《晋城市电子消费券促销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应用局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由晋城市商务局、云祥公司、支付宝平台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进行。电子消费券发放时间、具体额度、发放轮次由市商务局会同云祥公司、支付宝平台确定后公布实施。

04

关于投放第二期电子消费券的进展情况

通过晋城市同城生活服务平台投放第二期电子消费券500万元,已于4月12日开始,截止4月19日已累计核销金额448万元,累计实现销售额5300万元,拉动效应达12倍。

通过支付宝平台投放第二期电子消费券1500万元,将于4月22日开始。这次活动的主题为“晋善•晋美•晋城,1500万消费券暖心惠民”。我们选择在支付宝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是基于2018年晋城市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支付宝发放消费券,可以借助阿里巴巴商业操作系统以及支付宝的实名认证技术、领先全球的风控能力,实现“一城一策、按需定制”、“灵活可调整”、“公平可追溯“。综合阿里巴巴经济体丰富的生态体系,消费券可实现线上发券、精准导流、线上线下多场景消费的循环等情况,这样做,受众面会更广、拉动消费作用会更大。

阿里巴巴集团

战略发展部大区总经理于霖

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消费券是各地政府联合阿里巴巴、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商业布局、消费者需求等,精准制定的电子抵用券。消费券分不同行业、不同金额,是服务业数字化升级的新形式。消费者申领后,可在使用支付宝付款时,直接抵扣。

作为山西首个放发消费券的城市,此次晋城市人民政府积极投入1500万元发放消费券,用以促进城市消费回暖,惠及本地商户和市民。这一举措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线上线下联动。

随着晋城逐渐复产复工,此次发放的消费券,对于消费者而言,使用起来也非常方便,只需要在活动期间用支付宝搜索“晋城”点击领取,或者在参加活动的线下门店扫描晋城消费券的专属二维码,根据提示领取。

通过数字化平台发放消费券,不仅能够带动消费,还可以助推商家实现数字化经营。同时还能避免纸质消费券使用情况难追溯的问题,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及时调整策略。

依托阿里巴巴商业操作系统以及支付宝的实名认证技术、领先全球的风控能力,消费券可实现“一城一策、按需定制”、“灵活可调整”、“公平可追溯“。综合阿里巴巴经济体丰富的生态体系,消费券可实现线上发券、精准导流、线上线下多场景消费的循环。

通过支付宝这个全球用户达12亿的超级APP,消费券发放不仅能覆盖最广人群,还能实现精准发放。支付宝的实名认证能力,解决了传统纸质票据可能产生的“被倒卖”问题。此外,支付宝的风控技术从注册、认证、核销等环节,全流程、最大限度保证消费券的健康使用。支付宝安全实验室自主研发的风控引擎AlphaRisk是世界最先进的风控系统,可以在不到0.1秒的时间内,对支付宝上的每笔交易进行8个维度的风险检测。这套产品和机制在历年的大促中成功保障了百亿级别的营销资金。支付宝还可为商家定制营销安全防控能力,防范防黄牛、刷单等作弊风险。

除了消费券,复工复产以来,支付宝数字生活平台通过多种数字化手段促进消费。外卖送菜、送药,无接触配送、汇聚各项生活服务的支付宝为放心消费提供了便利。

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终会过去,但“数字生活”会一直延续,成为人们的习惯,这将是服务业转型升级的绝佳机会,支付宝希望通过提供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新基础设施,助力复工复产后春暖花开的晋城,成为疫情后经济增长的有利工具,为高质量发展铺下一条“未来之路”。

发布会现场

还进行了记者提问

在支付宝怎么申领电子消费券?程序复杂吗?

在支付宝申领电子消费券的具体步骤和有关要求如下:

1.消费者可从“晋来办”APP和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或在支付宝上搜索“晋城”进入活动页面,点击申领电子消费券。每轮发放,消费者每人仅可申领电子消费券1次。

2.消费者领取的电子消费券仅限本轮活动使用,下一轮活动开始后,上轮领取未使用的电子消费券自动失效,未使用的电子消费券资金额加入至随后发放的轮次中。

3.消费者每人每天在同一商家购物只能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券叠加使用,优先使用商家优惠券。

请问段局长,哪些商家可以参加本次支付宝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

这次参加支付宝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商家,必须是办理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登记且在晋城市范围内进行实物商品售卖的合法商家,并且交易地必须在晋城市范围内,经支付宝平台审核确认后方可参与本次活动。列入社会失信名单的商家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据了解,除晋城外,全国其他城市也通过支付宝发放了消费券。那么,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支付宝发放电子消费券在晋城会采取哪些更加有效方式,来刺激晋城地区的消费增长?

3月以来,除晋城外,南京、合肥、杭州、佛山、郑州、福州、重庆、乌鲁木齐等多地政府通过支付宝等平台发放消费券。根据多地发放消费券的情况来看,通过支付宝发放消费券对消费拉动作用更加明显。从首批消费券发放地区的实践来看,支付宝的实名认证和风控技术能够充分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数字技术还能确保消费券用于真实消费场景,实实在在拉动消费,实现政府、商家和民众的三赢局面。

根据支付宝与晋城市达成的合作协议要求,这次在晋城市通过支付宝发放电子消费券,从本周开始到6月份结束。支付宝发放的1500万元电子消费券,将通过多轮次发放。首轮发放将于4月22日开始至4月28日截止,核销时间为一周。首轮安排投放资金300万元,设50元消费券卡包6万套,每套卡包含5张卡券,包括通用券3张、加油券1张、餐饮券1张,每张卡券面额10元。消费者可以在4月22日至28日领取电子消费券,领完为止;领取的电子消费券可以在本轮期限内使用,到4月28日24:00本轮领取还未使用的电子消费券自动失效。设置这样的卡包和发放周期,也是总结了支付宝在其他地方发放消费券的经验,反复推敲设置的,必将会以“小资金”撬动“大市场”。随后,我们将根据情况对每轮投放时间、投放金额和卡包设置进行调整安排,以求做到投放方案更加合理、刺激消费作用更大、市场带动力更强。

如何领取

请看这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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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晋城发放第二期电子消费券,1500万元在支付宝上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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