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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警事】 男子酒驾肇事,朋友“顶包”被查!

2020-04-21 17: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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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间因为讲义气相互帮忙,听起来是好事儿,但是也得分清是非曲直,不是什么忙都可以帮,尤其是涉及法律方面。4月19号,在永宁县望远镇上演了两个人因乱讲义气,一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另一人帮忙“顶包”的事件,最终两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4月19号晚上23时许,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辖区望远镇长丰街开展夜间巡逻时,发现路边发生了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

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

王玉奇

从事故现场来看,是一辆白色小客车追尾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货车,这辆白色小客车车头已经卷进了货车尾部,将货车的后保险杠撞歪,同时白色的小客车车头严重受损,所幸在车上并没有见到有人员伤亡。

经过简单的判断后,巡逻民警立即开展现场勘查、拍照取证,同时引导过往车辆有序通过事故现场。正在勘查过程中,一男子匆匆赶来,主动承认自己就是驾驶员。

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 王玉奇

询问得知,这名自称是驾驶员的苏某说,他当时因为开车打电话,然后为了躲避对向的车辆,于是向右打了一把方向,就卷到了停靠在路边货车的尾部,导致车辆受损,事故发生之后,也是由于害怕,就去找朋友过来帮忙,希望在朋友的帮忙下能够处理事故现场。

看似合情合理的解释,但是在民警进一步检查车辆内部时终究还是露出了破绽。

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 王玉奇

我们在进行现场勘察的时候发现,追尾的白色小客车车厢里面有很多血迹,而且还有对伤口进行擦拭,留下带血印记的餐巾纸。这个驾驶员苏某身着白色t恤,上面并无任何的血迹,而且他的双手也非常干净,没有沾染血迹。同时,我们将他的口罩摘下来的时候,发现他的脸上也并未受伤,于是我们初步断定这名自称驾驶员的苏某在说假话。

经过民警初步断定,前来“自首”的苏某并非真正驾驶员,很有可能是前来“顶包”的。随后,民警与苏某再次进行了沟通,告知包庇的违法行为和严重后果,并将所有证据摆在苏某眼前时,苏某对其帮助酒后驾车并引发交通事故的张某进行顶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

王玉奇

于是我们立即联系真正驾驶员张某到事故现场,那么驾驶员张某也对自己酒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我们也将驾驶员张某带回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经过检测得知,驾驶员张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13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驶,那么后续我们将会对驾驶员张某进行依法处理。

目前这起案件正在侦办当中。在这里,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切忌开车,更不能为任何人的违法行为“买单”,酒驾“顶包”涉嫌包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转自:永宁映像

监制:赵永斌 编辑:王龙

原标题:《​【永宁警事】 男子酒驾肇事,朋友“顶包”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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