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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切实保障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0-04-22 10: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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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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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六个一”,对困难群众开展一次摸排、一次集中临时救助、一次大走访、一次疫情防控政策培训、一次慰问宣传、一次调研活动,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全面排查走访

对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对象、建档立卡户等服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通过电话排查省内返格人员577户,省外返格528户;排查城乡低保对象243户4860次、农村低保对象180户3600次、特困供养对象 43户860次、孤儿20户400次。同时,加大因疫情等影响造成家庭临时困难情况的排查力度,统计到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41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5万元。分批次为唐古拉山镇、郭勒木德镇敬老院特困供养对象开展2次藏汉双语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指派专人负责每天跟进特困供养对象体温监测及身体状况。

及时发放补贴

提前发放低保等各类救助资金,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426户907人,发放低保金及价格临时补贴81.96万元,其中:低保金65.07万元、分类施保金6.73万元、价格临时补贴10.15万元;为在册特困供养对象42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1.35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5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落实救助提标政策,城市低保标准从583元提高至643元,提高60元,增幅为10.3%;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4300元提高至4800元,提高500元,增幅为11.63%。

加大临时救助

积极落实先行救助机制,增强救助时效性,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家庭,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帮扶措施,提高救助额度,目前共临时救助3名,发放临时救助金3.78万元。救助异地滞留格尔木人员3名,其中湖北籍2名,按每人每天200元,7天的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800元。做好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精准救助,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名,发放救助金0.32万元。

原标题:《格尔木市切实保障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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