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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呼伦贝尔市委第四、五、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4-22 17: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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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2日至11月8日,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组对市委第四轮巡察的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宜里镇,第五轮巡察的呼伦贝尔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和第六轮污染防治专项巡察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2家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结合日常监督情况,评定22家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为合格,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巡察整改督查办法》的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针对未落实国家部门工作要求问题,完成对根河市光明热电5#机组、6#机组主蒸汽管道及附件的更换,东海拉尔发电厂1#机组改造为背压机组并已通过验收。针对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迟缓问题,完成额尔古纳市10MW秸秆气化热电肥联产建设项目核准批复。针对监督检查缺位问题,对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鄂伦春旗、根河市等地区90个有关项目进行督导调度,已完成验收项目53个、完工待验收项目17个、在建项目18个、调整变动项目2个,完成率58.9%。

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针对科技助推污染防治主动性不强问题,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专家辅导、集体研讨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征集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项目12个,落实项目资金90万元;争取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实资金310万元。针对科研推广成效不明显问题,完善《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项目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办法》;落实废水、污水处理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2个,支持资金14.7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针对落实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部门间合力不足、上下联动不畅问题,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十小企业”和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排查工作;对工业园区环保整改情况现场调度。针对党组落实职能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对内蒙古金山矿业及阿荣旗齐鲁制药固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进行审核;配合发改委和生态环境局对阿荣旗蒙西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开展2019年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涉及11家工业企业产品能源消耗达标率100%;对核准备案项目建立台账,每季度进行调度,抽查旗市区备案项目。针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制定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工业园区整改任务清单,阿荣旗、鄂伦春旗、新右旗工业园区及新左旗中蒙经济技术合作区完成论证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针对党组对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不够有力问题,已向市财政局申请将《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纳入2020年财政预算;完成政策性关闭、历史遗留、无治理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4.9854平方公里;133宗违法用地中,已移交相关部门72宗,立案查处37宗(结案8宗),非立案处理18宗,6宗正在调查;开展实地摸排,发现55个矿山企业存在违法占地行为,已对29个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完成54个矿山分期治理验收,共投入治理资金8.4亿元,治理面积18.31平方公里;全市矿山企业采矿权数据库已完成更新,在期有效采矿权174宗;争取到额尔古纳市城镇周边历史遗留废弃采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3个自治区项目资金577万元;2019年申请政府新增资金1313万元,用于开展市本级“先建后补,以奖代投”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针对履行污染防治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餐饮行业企业626家,巡查重点污染源企业68家;对鄂伦春旗未批先建的1台6吨燃煤锅炉进行行政处罚;将额尔古纳市3台违规私建的燃煤小锅炉列入淘汰计划;存在问题的2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整改16个、关停取缔2个、正在整改8个。针对落实督查和监管责任缺位问题,建立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超标预警联动平台并运行;就海拉尔区天润碧水御翠园小区供热锅炉超标排放污染问题,对供热主体天昊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罚。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有差距问题,拆除好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东升物资回收公司现存建筑物;对北方药业存在废水排口、高温冷却水排口在线监测设备不规范问题进行行政处罚;3件超期未缴纳罚款案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督察组转办的31批145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和投诉北方药业41件信访件,全部办结。针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问题,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流程;完成阿荣旗瑞玉淀粉有限责任公司马铃薯加工污水处理项目和阿荣旗兴奇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的环保验收;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针对督导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不力问题,鄂温克旗、陈巴尔虎旗、扎赉诺尔区2018年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完毕,共计19.85万平方米;对确定不再实施的项目退还资金。针对履行督查和监管责任有差距问题,对全市3025家餐饮企业的油烟排放及噪声污染源进行排查;指导各旗市区城管执法与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雁氧化塘综合治理项目完成环评报告编制。针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全市14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全部达到60%以上,COD达标率、氨氮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销号要求;扎兰屯市污水处理厂完成环保验收;新左旗嵯岗镇、新右旗呼伦镇的2个污水处理试点工程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使用;新左旗8个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全部竣工,4个闪蒸矿化项目、3个高温裂解项目全部完成环保验收;新右旗9处建设闪蒸矿化垃圾处理厂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对北方药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针对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污染防治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 全市共计完成1961辆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安装,占比“两客一危”车辆总数88%;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初步构建安全生产发展体系。针对党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争取4680万元资金支持海拉尔区购置90台新能源公交车投入运营。针对党组职能和监管责任不实问题,对全市在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综合督查,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级环保管理体系;建立I/M制度,完成第一批柴油货车尾气超标治理维护站(M站)初审工作,确定24家维修企业为I/M制度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治理维护站(M站)推荐企业;国道332线阿里河至库布春林场一级公路、国道111线腾克至甘河农场一级公路、国道322线库布春林场至根河一级公路3个项目已整改完毕;收回未按批复计划使用的公路养护绿化费,专项用于全市公路养护绿化工作。

市水利局党组

针对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污染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成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下达2019年度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投资计划465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52万元,已完成投资3765.1万元,完成年度绩效考核80%以上目标。针对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严格问题,2018年各旗市区河湖长巡河发现的385个问题和646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会同市住建等部门研究将扎敦水库确定为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地,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前期研究工作;有采砂任务的旗市区已全面完成2020年至2024年河道采砂规划批复;牙克石市15处砂场全部清理完毕。针对行政审批执法不规范问题,及时向缴纳义务人送达《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8份,共征缴127.3万元。针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不彻底问题,专项督察鄂温克旗和牙克石市政府违规企业整改情况;将违规取用地下水企业整改工作列入旗市区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差异化考核指标。

市农牧局党组

针对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问题,督促海拉尔区政府将滞留的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资金2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针对污染防治工作监管不力、重项目争取、轻项目落实问题,各旗市区开展生猪牛羊屠宰企业的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三证”核实;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展和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情况进行通报。针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不彻底问题,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10个涉及污染防治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回头看”现场核查,将核查情况通报市生态环境局;11个养殖场(户)关闭5个,其余6个已达到环保要求,完成环评验收。

市商务局党组

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污染防治重大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安排部署有差距问题,制定并实施《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和考核评价制度》《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及《污染防治主题宣传方案》,组织筹办呼伦贝尔(国际)绿色生态与环保产业展览、中国国际生态竞争力峰会等重大会议,达成签约项目25个,意向签约额28.92亿元。针对组织领导不够有力、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呼伦贝尔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增加资源节约等方面内容,删除不适宜绿色发展的产业项目。针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督和监管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和商务领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对再生资源企业进行清理整治,规范整改49家,取缔47家;进一步做好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作,全市308个加油站、1270个地下油罐全部完成改造,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商务领域行政执法。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针对医疗废物管理隐患较大问题,扎兰屯市新建医疗废物处理厂,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执业许可;莫旗尼尔基镇医疗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组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将暂存的2.2吨化学试剂危险废物全部集中处理。针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核查出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228家,完成整改226家,正在整改2家。针对供水监管不力问题,开展生活饮用水整治成效专项督查,存在问题的供水单位66家,其中40家完成整改,26家正在整改中。

市审计局党组

针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缓慢问题,局党组认真学习机关文件精神,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针对落实污染防治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落实污染防治审计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没有提出处理意见和未跟踪落实问题,额尔古纳市15起违法占地行为,其中责令用地单位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7个、建设用地手续6个、拆除2个;海拉尔区超范围使用水资源费1068.41万元退回资金原渠道,并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针对存在监管漏洞和执法程序指导不到位问题,制定《餐饮服务业噪音油烟污染治理排查制度》,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12633家开展餐饮服务业噪音油烟污染治理排查;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阿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起超期未处理案件及时作出处理;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学习培训。针对旗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不到位问题,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4份,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12个旗市区报送的60个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针对退耕还草项目实施不力问题,市林草局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2019年退耕还草任务,完成9.36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17%。针对“天保工程”监管不严问题,免渡河林业局对因严重旱灾损失的场地进行补植补造,成活率达到70%以上。针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不认真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项目359项已销号完成;矿山开采企业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47项,已整改41项,正在办理6项;草原旅游景点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233个,已整改200项,正在整改33项;排查莫日格勒河流域景区17个,其中11个已获得审核同意书,4个取得临时占用手续,2个已拆除。针对环境执法不严格问题,牧区采取“两行一带”的模式对“一地两证”问题予以解决,岭东三旗市已完成退耕65.84万亩,还林41.17万亩,2003年后开垦的林地已全部清退;全市设置流动检查卡站84处,查扣非法采挖野生中草药64.76吨,查处破坏草原植物资源行政案件229起,查扣、保存车辆77台,行政拘留250人。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针对落实督查和监管责任缺位问题,建立执法能力考核机制;完善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立案审批程序;建立在线监测数据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在线超标数据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新建库容15万立方米一般固废渣场1座,并投入运行;经开区管委会、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神华宝日希勒责任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建议书已完成备案及变更审批手续。针对入驻企业少、停产企业多问题,2019年1-10月新入驻招商引资项目12个,总投资46.2亿元;盘活企业4家,清理停产企业3家。

扎兰屯市扶贫办党组

针对落实“两个精准”基本方略存在差距问题,制定《2019年扎兰屯市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扎兰屯市2019-2020年产业扶贫规划》;完善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建立乡企利益联结机制,覆盖129个村居,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8938户,人均增收2000元;萨马街乡、大河湾镇分别为86户、36户贫困户进行收益资金差异化分红共计44100元。针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缺位问题,制定《扎兰屯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风险防控预案(试行)》,建立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将用于非贫困村的350万元“三到”资金归还原渠道;将中和镇、蘑菇气镇非建档立卡户享受的15.2万元补贴全额收缴,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针对项目程序把关不严问题,蘑菇气镇通过司法程序追缴未支付红利67.2万元和未归还“三到”项目资金302万元,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审计提出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开展审计问题“回头看”自查,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扎兰屯市财政局党组

针对落实“两个精准”基本方略存在差距问题,2019年上级下达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970万元,已全部拨付;2017年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奋斗村蔬菜基地项目工程,审定投资总造价141.6万元,尾款21.6万元已全部拨付;123个扶贫项目,全部完成评审。针对扶贫资金统筹管理脱离实际问题,电商扶贫和文化产业扶贫资金600万元,拨付314.65万元,剩余资金上缴国库;2018年大病救助基金结余上缴国库;2019年地方安排医保大病救助基金2000万元拨付到位;970万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将2018年347户危房改造户数调整至2019年危房发行指标任务内,争取专项资金694万元。针对扶贫资金风险防控责任问题,对乡镇、涉农办事处开展扶贫资金检查,督促发现的5类问题整改,拨付预留质保金28.57万元,工程、项目进度款预留资金991.9万元,已整改完毕。针对落实帮扶责任不扎实问题,对大河湾村22户开展“菜单扶贫”,发放补贴3.6974万元,落实项目帮扶资金70万元;建立“党支部+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精准扶贫模式,大河湾镇5个村初步形成产业发展实体。

新巴尔虎左旗扶贫办党组

针对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和宣传不到位问题,制定《建档立卡户填写明白卡说明书》;对信号盲区发放《健康扶贫惠民政策》《2019年扶贫小额贷款信贷政策及具体操作程序》《“10·17”扶贫日蒙汉语宣传单》;通过新左旗政务网等平台发布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动态50次,推荐典型2例,旗乌兰牧骑脱贫攻坚慰问演出5次。针对执行脱贫攻坚政策有偏差问题,编制《旗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产分红对象范围;满洲里邮储银行按照合作协议,完成建档立卡44户贫困户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131182.3元。针对抓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制定《关于扶贫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办法》,不合格企业退出名列;建立扶贫资金项目重点工作调度机制;西林贝尔嘎查4万元、莫达木吉嘎查1万元分红收益资金已到账;完备部分项目相关票据。针对政治站位不高、认领问题不准问题,重新制定《对照认领中央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旗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新巴尔虎左旗财政局党组

针对执行脱贫攻坚政策有偏差,完善《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扶贫资金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22个预算单位及苏木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10家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制定《旗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专项经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56万元、驻村工作队人员生活补贴资金404.02万元,驻村工作队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体检费11.53万元;完备部分项目相关票据。针对存在边改边犯现象问题,完成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与相关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等信息系统对接工作;制定《扶贫资金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完善扶贫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将扶贫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建立全程监控机制。

呼伦贝尔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未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任命主要负责人问题,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和监事人选;履行主要领导人员任用程序,完备市管干部需履行的任免审批程序;依法依规聘任公司第三届总经理、副总经理。针对收购股权不规范问题,向市国资委上报《关于收购股权相关事宜的请示》,党委班子及具体工作人员就收购股权不规范一事,进行深刻检讨,完成固定资产处置。针对对上级政策把握不准,导致两个工程项目缓建问题,与经济开发区、园区内工业企业对接,盘活工业园区供水缓建工程;与陈巴尔虎旗政府和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对接,将陈旗能源深加工主导产业园应急供水工程调整为呼伦贝尔东能化工有限公司的应急备用水源启动。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党委

针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制定《2019-2020年脱贫攻坚计划》;发放扶贫互助金收益14100元;成立诺敏镇金融扶贫贷款清欠领导小组,已追缴逾期互助金290700元、富农贷882000元。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对全镇申请危房改造政策的1985户进行资格审查验收,其中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办理,镇纪委介入核查。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诺敏镇村“两委”班子及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下发督办单,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针对以党组织活动为名变相搞福利问题,清退违规发放的物品折价款16994元,清退违规发放补贴46040元。

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党委

针对制定扶贫规划和方案不及时问题,制定《2019年度宜里镇脱贫攻坚计划》,对2016年至2017年全镇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户逐房核实,对个别房屋进行修缮,目前已全部入住;将闲置羊舍出租给贫困户使用;修复卧罗河村田间损毁路段。针对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包片领导、各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开展互助金催缴工作,72.2万元本金和4.1万元利息全部收回;与旗级主管单位对接,旗级拨付扶贫项目资金1883万元,宜里镇拨付1249万元资金全部到位。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问题,清退违规发放加班费1700元、违规发放误工补贴555812元。针对少数行政村“三务公开”弄虚作假问题,5名相关责任人停职1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作出检查3人。针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实问题,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推进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印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核查2件问题线索。

来源:呼伦贝尔巡察

原标题:《四届呼伦贝尔市委第四、五、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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