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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祸11年,云南省鲁甸法院异地开庭审理这起11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

2020-04-22 18: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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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为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审执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同推进,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网络技术克服疫情防控给审执工作带来的困难,继4月16日采用远程视频技术审理胡某某等12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赌博、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一案)后,鲁甸法院扫黑除恶力量转战异地——大关县。

4月21日9时,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关县委政法委、鲁甸县委政法委指导下,在大关县人民法院、大关县公安局、彝良县人民法院、彝良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鲁甸法院在大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涉恶案件。

4个罪名,23桩指控事实,公诉机关认为,马某、杨某、高某等11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至2018年的11年里,马某、杨某、高某等11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大关县内逞强耍横、无事生非、肆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损害他人健康、损毁他人财物,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地方生活经济秩序,给当地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庭审中,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的举证和质证,做到争议焦点明确、举证质证完整规范。因案情时间跨度长、被告人多地羁押和疫情防控需要等因素限制,预计庭审将需要两天时间,案件也将择期宣判。

此次公开审理这起涉恶案件,再次展现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法院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心,彰显了鲁甸法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黑恶势力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被告人亲属等3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鲁甸法院)

原标题:《为祸11年,云南省鲁甸法院异地开庭审理这起11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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