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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实行网络信息监督举报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行网络信息监督举报制度的通知
广大网民: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维护好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青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特面向社会实行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制度,随时受理网民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信息;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信息;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信息;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网络信息内容。
二、举报方式
1.拨打举报热线:0317-4328109
2.发送邮件至举报邮箱:qxxwwxb@163.com
三、 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举报信、相关部门来函、相关证明证据等举报要件。
青县县委网信办
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原标题:《青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实行网络信息监督举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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