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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调解,成功化解纠纷

2020-04-23 15: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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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木城“无讼社区”试点创建以来,龙陵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能动作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近期,龙陵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干警们到木城乡成功确认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年2月24日,蒋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蒋某与李某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龙陵县交通警察大队于2019年2月24日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蒋某全责,李某无责。经鉴定,李某左眼视神经损伤,神经萎缩,达到八级伤残,后经龙陵县交警大队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蒋某支付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2803.78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5030元,还应支付97773.78元。因赔偿金额较大,协议达成后,蒋某未按时履行,李某向龙陵县人民法院勐糯法庭咨询纠纷解决途径。

勐糯法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依托“无讼社区”工作平台,上门对该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当天,龙陵法院几名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到达双方当事人所在社区进行调解,并邀请了该村特邀调解员参加调解。由于义务人蒋某未按时履行协议,受害人李某十分激动,双方当事人才一见面,就剑拔弩张,场面差点失控,几位法官极力制止,反复安抚,使用“冷却降温法”才让当事人才平静下来。

调解过程中,蒋某表示,赔偿金额较大,希望李某能够减少一点赔偿金,而李某表示自己眼睛受伤很严重,不愿让步。见双方互不相让,法官使用“分头调解法”,与特邀调解员一道努力做双方工作,经过一下午的不懈努力,双方意见终于达成一致,蒋某同意于五日内再支付李某100088.08元,并由人民调解组织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对该调解协议书共同向龙陵县人民法院勐糯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现场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3月9日,该协议兑现完毕。该案成功调解并即时兑现,是诉源治理、“无讼社区”建设实质化工作的缩影,也是人民法院主动服务群众,深度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表现。

下一步,龙陵法院将继续深化“无讼社区”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深入到村社区调解纠纷,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对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即时进行确认,在方便人民群众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无讼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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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官上门调解,成功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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