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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正名】“一案双查”强监督 法院不做“背锅侠” 临沧中院为一起举报不实信访执行案件正名
2017年,杜某某与王某某、某县友谊医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沧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双方成成调解协议,确认杜某某对某友谊医院享有130余万债权。因友谊医院未履行还款义务,杜某某向沧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法院依申请扣划了县人民政府补偿给该友谊医院的50万元补偿款,杜某某又与该友谊医院达成《和解协议》。因友谊医院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杜某某再次向法院递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2019年7月,杜某某认为其与被执行人两次达成和解,结果都被被执行人戏耍,遂以沧源法院执行局“搪塞敷衍、严重不作为、有‘幕后人’插手干预此案”等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监督。2020年3月,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此转办信访件后,高度重视,指定中院“一案双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执行局副局长办理此信访件。
自己混淆概念,这个“锅”法院不背!
经核查,除本案外,杜某某在沧源法院还有一个涉诉案件,因在协商还款顺序中未明确还款性质是借款还是工程款,导致杜某某错误理解两个案件的独立性,混淆了借款和工程款,而本案实际调解书确定的借款法院执行局在2019年10月已全部执行到位。
(执行干警的内心状态)但还是要微笑着去面对它
维护正义的征途虽然浩瀚
可已没有什么能够击溃我
经批评教育,杜某某对于自己对执行案件办案过程的错误理解、对反映的情况严重失实和错误向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和干警表达了歉意并向法院递交了《撤回反映材料的申请书》。
什么是“一案双查”?
执行案件“一案双查”,是指上级法院执行机构和监察机构协调配合,统筹督查下级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执行工作管理问题和干警违规违法违纪问题,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目的是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
法官提醒
对于当事人反映的执行案件中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但对于恶意攻击执行法官干警、不实反映、错误举报等给人民法院“抹黑”的行为,执行法官干警亦不会甘做“背锅侠”,法院亦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对不实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依法严肃处理,还执行法官干警以清白!
来源: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者:罗维平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院编辑:杨文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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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澄清正名】“一案双查”强监督 法院不做“背锅侠” 临沧中院为一起举报不实信访执行案件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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