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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个检察院是怎样行动的?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是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核心。今天,我们来看看德州检察机关是如何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
严惩疫情期间侵权犯罪
检察官在办理侵犯“飘安”商标权案,进行远程提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新冠疫情发生不久,有市民称在德州市德城区某药店购买的“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怀疑是假冒产品。公安机关立案后,德城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提前介入程序,引导公安机关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侦查取证,依法从快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同时,有力维护了飘安集团的商标权。
疫情期间,德州检察机关办理假冒防护用品案件15件26人,保障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他们还结合所办案件,就如何分辨真假“飘安牌”医用口罩、“3M”牌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进行宣传讲解,增强疫情期间消费者甄别能力。
法律监督展现检察担当
检察机关现场监督假冒VANS品牌鞋销毁过程3月18日,德州检察官来到德州市垃圾处理厂,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见证夏某等十三人假冒注册商标涉案侵权商品销毁过程。该案夏某等人自2013年起,未经美国范斯公司授权,生产销售假冒VANS品牌硫化鞋61万余双,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严重侵害了相关公司的知识产权。
禹城市检察院成功出庭支持公诉,十三名被告人均被定罪处罚。3月18日,扣押在案的3万余双假鞋在德州市垃圾处理厂集中销毁,检察机关现场监督销毁过程,体现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果。该案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制假售假典型案例。
2019年以来,德州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33件44人,审查起诉30件99人。工作中,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联系,形成打击合力。
检察建议提升治理效果
2019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祁某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成功入选。祁某等自2017年以来,购买洋河大曲、海之蓝、泸州老窖等假冒注册包装材料后,生产假冒酒水17万余元。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执法监管范围仅限于大中型生产企业,对小作坊监管不力,遂向当地综合执法监管部门发出建议:
1.查处隐蔽的小作坊;
2.加强与质检、公安、卫生防疫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处罚力度;
3.加大宣传力度。
综合执法监管部门采纳检察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检察官有话说
图片源于网络国家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立法、司法、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后,德州检察机关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说不。
来源丨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德州市检察院
文字丨杨光
统筹丨王蓉蓉
编辑丨樊锦悦
审核丨王蓉蓉、闫现令
原标题:《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个检察院是怎样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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