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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关于选派干部赴外驻点招商的公告

2020-04-25 11: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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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关于选派干部赴外驻点招商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干部赴外驻点招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驻点招商区域

京津、廊坊、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

二、工作期限

2020年5月--2021年5月,时间1年。

三、选派数量

计划选派20人左右。

四、选派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家庭和谐,适应长期驻外工作。

2、具有较强敬业精神、进取精神、奉献精神,能较好使用普通话,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经济工作。

3、具有较好形象气质和较强宣传推介能力,具有一定社会资源的优先。

4、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7岁至42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岁)。

五、选派程序

1、个人根据选派条件自愿报名。

2、各单位党组织根据选派条件,对本单位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

3、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上报人选进行汇总和资格审定,提出初步人选名单报县委研究决定。

六、管理保障

驻外招商人员驻外工作期间与原单位业务工作完全脱钩,原职务、级别、编制均不变,工资、福利享受在岗人员待遇。如驻点期间发生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驻点人员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驻外招商经费由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保障,驻外招商干部每人每月补助生活、交通及通讯补贴3400元,根据考勤情况按比例发放。

七、奖励措施

驻外招商干部工作实绩突出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综合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由驻外招商干部作为项目信息第一提供者的,在项目通过县产业领导小组会议并完成签约开工后给予个人招商奖励,签约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及以上的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5亿元(不含5亿)的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奖励人按规定纳税)。

对于认定由驻外招商干部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并产生税收之日起两年内,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的资金,作为奖励驻点招商干部派出单位的工作经费,每年兑现一次。

以上奖励仅限于二产项目。

报名日期截止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17:00。

联系电话:0315-4611072

报送邮箱:ltzzbgbyk@126.com

中共乐亭县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4日

原标题:《乐亭县关于选派干部赴外驻点招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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