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公告】请转告以下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2020-04-25 15: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春江: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讷河市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刘春江行政征收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黑0281行审37号行政裁定书。限你三日内到讷河市人民法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不领取本裁定视为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19845587012

姜德宝: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讷河市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姜德宝行政征收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黑0281行审18号行政裁定书。限你三日内到讷河市人民法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不领取本裁定视为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19845587012

吕树军: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讷河市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吕树军行政征收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黑0281行审6号行政裁定书。限你三日内到讷河市人民法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不领取本裁定视为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19845587012

徐守春、徐红静: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讷河市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徐守春、徐红静行政征收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黑0281行审15号行政裁定书。限你三日内到讷河市人民法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不领取本裁定视为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19845587012

吕明辉: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讷河市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吕明辉行政征收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黑0281行审34号行政裁定书。限你三日内到讷河市人民法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不领取本裁定视为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原标题:《【公告】请转告以下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