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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将司法办案置于阳光之下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4日,小李(化名)驾车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时与一车相撞,致使同车的小李的堂哥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认定,小李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检察人员开展社会调查2020年4月14日,利津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利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收到案件后,利津县检察院于次日分别告知相关人员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4月16日上午,该院工作人员依法询问了被害人近亲属,对小李与被害人的日常关系进行了初步了解,并前往小李所在社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其日常品行、与被害人日常关系等有关情况。
听证会现场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起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拟不起诉理由作了全面介绍和说明,听证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同意检察机关对小李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结束后,案件承办检察官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报检察长批准后,当日依法对小李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以来,利津县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司法公开和倒逼案件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制定出台《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规范(试行)》,部署打造专门的公开听证室,以公开促公正。政协委员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能够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看到检察机关更富有人性化的一面,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律师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的重要途径之一,今天的活动中,检察机关将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既能够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不起诉相关规定,也能够倒逼检察机关充分保障案件质量,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多赢。侦查人员在侦查环节,社会、嫌疑人家属对案件的侦查情况了解不多。通过在检察环节开展公开听证,能够让社会各界和家属参与进来,增强了案件的公开性、说理性,减少了矛盾对抗,能够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体现了法与情的交融。
利津县检察院
张立
公开听证既是检务公开、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的过程,同时也是法治教育、法治宣传的过程,探索了阳光检务新途径,能够更加有效地确保案件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案件公开听证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着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公信力。来源丨东营检察
文字 | 扈志旺
图片 | 牛佳俐
统筹丨王蓉蓉
编辑丨胡啸
审核丨郭柏松、李婧一
原标题:《公开听证,将司法办案置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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