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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新河县公安局关于举报非法删帖和网络敲诈案件线索的公告
新河县公安局
关于举报非法删帖和网络敲诈案件线索的公告
为坚决遏制非法删帖和网络敲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打击整治网站、自媒体账号从事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有偿删帖、网络新闻敲诈等违法违规活动,进一步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舆论环境,现向本地及全网广泛征集非法删帖和网络敲诈线索,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将联合进行专项清理。特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提供案件线索,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网络敲诈,主要是指以在互联网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既包括采编、集纳、发布、转载、删除负面信息,也包括置顶、下沉、稀释负面信息。在实践中,网络敲诈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不给钱就发稿上帖”“给钱就撤稿删帖”。
非法删帖,主要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为他人删除、下沉、稀释网上信息的行为。网站、自媒体账号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直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参与有偿删帖、网络敲诈等非法活动的;以输入标题网站、自媒体账号以传播负面信息为要挟,以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等为名,向企业或个人索取财物的;网上涉“水军”招租信息,明码标价删除网上信息的。
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新闻”类网站,打着“舆情工作室”“维护企业、个人形象”等旗号,提供有偿删帖、“水军”炒作服务的;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以及以“中国”“国家”等名头开设非法网站和自媒体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举报方式:
网信部门电话:0319-4982332
公安部门电话:0319-3735920或110
邮箱:xhwljb@126.com(网信) 411525407@QQ.com(公安)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http://www.12377.cn/
新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新河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7日
新河县网信办违法违规网站平台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9-4982332
邮箱:xhwljb@126.com
原标题:《新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新河县公安局关于举报非法删帖和网络敲诈案件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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