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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规定文件和“三项规定”

2020-04-29 02: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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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下午,滦平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孙绍刚主持,扩大到全体党员及非党员在编在职干警。

会上,由党组成员分别带头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央纪委关于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并学习了《滦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滦平县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筑牢思想防线。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全体干警的终身课题和永恒课题,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深化思想认识,用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立场坚定,用制度规范,约束自身言行。

会议要求,要加强作风建设,不越纪律红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聚焦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

会议强调,要坚持公正司法,守住法律底线。作为执法者要正确认识并慎重使用手中权力,要常怀对法纪、组织、人民和舆论的敬畏之心,恪守法官良知和职业道德,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则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始终如履薄冰保持清醒,时刻警钟长鸣保持自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践行法院人的初心和使命。

来源:滦平法院

原标题:《滦平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规定文件和“三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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