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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阳光陪审 与法同行

2020-04-29 02: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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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严把“四关”助推人民陪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两周年以来,睢宁县人民法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10月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并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管理等方式,保障人民陪审员各项参审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11月,省高院到睢宁法院专题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对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与肯定。

严格选任,公开选拔,把好陪审员“入口关”。

一是依法依规,公开选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提前谋划,加强沟通协调,睢宁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经过前期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电话走访征求意见、资格审查、再次随机抽选、名单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149名同志为睢宁县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并于2018年10月30日,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拓宽范围、严格程序。本次选任采取“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两随机方式,保证80%以上的人民陪审员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的,而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20%。通过随机选任方式选任的149名人民陪审员分布在政府、教育、医疗、运输、村(社区)以及个体工商户等不同行业,部分具有法律、医疗、农机、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特长,且大多数人长期从事基层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作和社会经验;三是选用分离,加强监督制约。按照《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睢宁法院积极与县司法局沟通协调,并配合司法局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产生后,睢宁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宣誓和入职培训,为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更好的履行职责做好准备工作。通过选任分离机制,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加强培养,提高能力,把好陪审员“素质关”。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尽快完成角色转换,熟悉审判工作特点和基本流程,睢宁法院积极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审判业务的岗前培训,并将集中培训、分散培训、视频培训讲座、庭审观摩相结合,鼓励人民陪审员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参审水平;二是加强自学,提升素质。坚持为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等报纸,增强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睢宁法院除组织好人民陪审员日常培训外,每年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增加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为人民陪审员学习“充电”提供辅助材料;三是规范行为,加强约束。为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行为的规范性,睢宁法院将人民陪审员庭审表现纳入睢宁法院《政务管理》通报,每周对人民陪审员庭审表现情况进行通报,及时纠正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行为的规范性。2019年,睢宁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共审结1804件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共1783件,参审率高达到98.8%。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调解撤诉结案数为484件,以调解撤诉结案的比例为31%。

完善机制,独立参审,把好陪审员“参审关”。

一是出台规则,严格落实随机抽取制度。为严格落实随机抽取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睢宁法院根据《人民陪审员法》,重新修订了《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规则》,明确随机抽取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随机抽取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规定陪审上限,确保参审均衡性。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民主性,杜绝“驻庭陪审”、“陪审专业户”现象,睢宁法院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年陪审案件不得过30件的上限,对于减少“驻庭陪审”现象收到明显效果;三是依靠技术,提供保障。升级随机抽取软件,实现自动屏蔽被抽到次数较多的陪审员,同时每次抽取都可以自动生成随机抽取记录,为后期统计陪审工作保留基础数据。

规范管理,落实补助,把好陪审员“保障关”。

一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睢宁法院在《人民陪审员法》出台之前已先后制定了《睢宁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人民陪审员庭审注意事项》、《睢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参审程序、司法礼仪、岗前培训、纪律要求、奖惩考核等作出规定,规范人民陪审各项管理工作;二是专人负责,长效管理。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挂靠在政治部,指派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和常态工作管理,建立微信群,划分小组,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交流,收集意见,及时改进。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参加庭审安排,日常活动、考核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三是纳入预算,加强保障。睢宁法院党组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补助标准,由过去每件30元提升至50元件,并按时发放到人民陪审员手中。

2019年度人民陪审员表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拓宽人民陪审员功能,发挥人民陪审制度价值,睢宁法院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01

成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

从人民陪审员中选取委员,负责人民陪审员自我管理、协助法院组织培训、开展活动、普法宣传、监督随机抽取制度落实情况等事务。

02

完善人民陪审员休息室

配备电脑、沙发、茶水、空调、文件收发柜等基础设施,增订报刊,为人民陪审员提供良好的休息环境。

03

选取人民陪审员参加诉前调

陪审员来自社会各阶层,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在调解方面具有基础优势,特别是具有基层工作经验或者德高望众的陪审员,更容易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促成案结事了。因此,我院将调解前置和适宜调解的案件交由陪审员调解,既能够发挥陪审员优势,也能更好地促进诉调对接,节约司法资源。

下面请欣赏睢宁法院纪录片《走近人民陪审员》

原标题:《睢宁法院:阳光陪审 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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