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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快讯】南丰及时破获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

南丰发布
2020-04-30 02: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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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是一种美丽的植物,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婷婷玉立,蒴果高高在上,但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等毒品,因此,罂粟成为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而罂粟这一美丽的植物被人们称为恶之花。

4月26日7时许,南丰县公安局太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太和镇司前村司前二组村民彭某某在自家菜地内种植了一垄罂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派出所民警及时前往查处,并把彭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彭某某因听说罂粟果实是一味中药,可以治疗腹泻和止痛,于2020年1月在南丰县太和镇司前村司前二组自家的菜地内种植了一垄罂粟,经现场清点,共计307株罂粟。办案民警及时将种植的罂粟铲除,彭某某因非法种植罂粟,被南丰公安依法行政拘留10日,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温馨提示:罂粟是重要的制毒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当前,罂粟逐渐进入成熟期,请广大群众注意识别,若有发现,请立即拨打110举报。南丰公安将对种植罂粟等制毒植物的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打击。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

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

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

南丰公安提醒您

种植罂粟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来源:南丰公安

原标题:《【警方快讯】南丰及时破获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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