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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引误会,法院调解共欢喜
2020-05-01 02: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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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了和解。
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朱某为付某修理车辆,期间修理费一直是以先记账后结算的方式支付,修理费共计64060元。截至起诉时,付某已付30000元,尚有34060元未付。2020年3月,朱某向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王珂在认真查阅卷宗后,与朱某及付某通过电话联系了解到,二人对案件的客观事实没有大的分歧,但因疫情期间二人未能及时对账,付某未支付剩余款项,双方也未进行沟通,二人因此互生芥蒂。经王珂法官耐心了解沟通得知,朱某对付某迟迟未给付修理费心生不满,付某对朱某未向其催要修理费,直接起诉至法院怀有情绪。考虑到疫情期间不便组织双方见面调解,王珂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并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消除芥蒂,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并当即履行完毕,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供稿:王萍平
原标题:《疫情期间引误会,法院调解共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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