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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室风采】2020年4月29日各庭室工作日志
刑事审判庭
赵芬法官
草拟被告人何某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审理报告,并提交审委会讨论。
刘国宏法官
远程视频开庭审理被告人万某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某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郭某某寻衅滋事罪四案。
刘慧法官
草拟被告人李某某等二人寻衅滋事罪一案审理报告;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视频会议。
徐欣
根据市中院要求,统计、报送2017年以来历年毒品案件数量及被告人人数;汇总近三年审理毒品案件详细情况。
李卓霖
编辑扫黑除恶周报、工作动态简报、完成高院扫黑除恶案件信息统计表。
吕娟
负责庭审记录四件:被告人张某某盗窃罪一案;被告人万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告人陈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被告人郭某寻衅滋事罪一案;看守所取回庭审笔录四件;给被告人岳某某送达刑事裁定书一件;整理,扫描电子卷宗二件。
陈丹
通知被告人家属询问是否委托辩护人,整理卷宗。
程瑜
草拟被告人王某、赵某某两案刑事判决书、校对被告人何某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审理报告。
民事审判庭
常健工作汇报:
1、开庭审理张某诉杨某等四被告民间借贷纠纷案;
2、校对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决书。
李晓静工作汇报:
1、接待房屋损害案件当事人阅卷;
2、起草王某离婚纠纷案件判决书。
肖竹工作汇报:
1、接待当事人;
2、草拟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书。
张丹工作汇报:
1、开庭记录吴月敏诉董晋中民间借贷纠纷;
2、整理卷宗。
王钰荣工作汇报:
1、整理卷宗;
2、参加开庭庭审。
杨静工作汇报:
1、开庭记录张某诉杨某等四被告民间借贷纠纷案;
2、登记新收案件。
武剑工作汇报:
1、开庭记录吴某诉贾某等民间借贷一案;
2、接待当事人。
李彩霞等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行政审判庭牛海庆:
1.阅强戒一案卷宗。
2.草拟不服行政处罚判决书。
甄君君:
1.汇总人大代表意见;
2.草拟魏某、米某诉东湖服务中心一案判决书。
马嘉欣:
1、参与调解赵某诉籍某等合同纠纷一案;
2、汇总政协、人代意见;
3、校对判决。
王艳茹:
1、调解赵某诉籍某等合同纠纷一案;
2、给当事人领取民事裁定书;
3、整理结案卷宗。
甄君君汇总人大代表意见
马嘉欣、王艳茹调解赵某诉籍某等合同纠纷一案王艳茹给当事人领取民事裁定书审判管理办公室李慧平:
1、草拟原告梁某某诉被告赵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
2、组织参加审委会。
李鹏军:
1、整理汇总案例材料。
2、接待申请执行人融汇村镇银行代理人,协调该案事宜。
李牧:
1、调阅执异案件相关案件卷宗;
2、草拟执异裁定书。
吕计拴工作:
1、今日庭审直播4件,分别是:李彩霞、李广文、秦建斌、常健。
2、办理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黄伟丽工作:
1、汇总今日有收案16件,有结案2件、刑事有收案2件,未有结案件、民事有收案14件,有结案2件、行政未有收案,未有结案。
2、今日录音录像4件,分:李彩霞、李广文、秦建斌、常健各1件。
3、上传生效裁判文书。
赵研工作:
1、检查数据备份情况;
2、检查机房服务器运行情况;
3、修改1-4月不合格案件数据;
4、民事庭电子卷宗模板维护。
王玉:
1、校对民事判决书;
2、给当事人刘淑贞、云馨物业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
3、系统结案一件;
4、整理卷宗。
范琳琳:
1、准备明日庭审笔录;
2、审委会做笔录;
3、整理卷宗。
崔浩南:
1、门户网站更新;
2、人民微管家转发微博;
3、检查机房服务器运行情况;
4、沟通科技法庭改造法台事项;
5、纪检系统接收文件;
王玉给当事人刘淑贞送达民事判决书
执行局孙科:
1.上午请假半天。
2.下午参加院审判委员会。
3.继续拟写执行相关文件。
赵秀娟:
1.接待申请执行人高某某,向其说明目前执行进展情况。
2.电话督促两案继续履行和解协议。
3.和李磊研判疑难案件。
4.和少刚研判案件。
5.上马信用社扣划两村委存款。
李美江:
1.接待申请执行人王某办理领款手续。
2.起草提取裁定,报审批。
3.接收财产性判项调查函并回复邮寄监狱。
4.上马信用社扣划两村委存款。
张毅杰:
1.到侯堡镇西周村寻找被执行人刘某某,其不在家,不到庭,张贴送达。
2.档案室查询财产判项履行情况。
3.接待申请执行人某公司。
4.参加法警训练。
杨鑫星:
1.待执案件系统提起网络查控。
2.整理卷宗材料。
3.接待申请执行人常某某。
4.接待申请执行人秦某某。
5.整理领款手续。
李磊:
1.参加法警训练。
2.整理、扫描、装订卷宗6卷。
3.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账户。
5.系统报结2案。
孔少刚:
1.组织法警队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供警务保障。
2.接待申请执行人赵某与原某就返还彩礼款一案协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
3.组织全院司法警察进行训练。
陈辉:
1.接待申请执行人赵某。
2.接待被执行人栗某。
3.接待申请执行人庞某。
4.到大黄庄村委办理委托事项。
5.到保险公司办理委托事项。
赵静睿:
1.系统点击2案关键节点。
2.指挥平台接收督办事项2件。
3.接收财产性判项7件,系统查看具体承办人,登记,流转。
4.整理、装订旧案卷宗。
5.统计4月份首执、恢复案件类数据报表。
李跃芳:
1.协助张毅杰到侯堡镇西周村寻找被执行人刘某某,张贴传票于大门,留置送达。
2.2件新案录入台账,核实有无同类项案件,系统接收、移送。
3.3件新案身份验证,生成一案一账户,提起财产查控,待反馈。
4.撰写3件新案执行文书、填写邮单及传票。
5.20件旧案录入台账,待归档。
李其其:
1.执行指挥平台签到,值守平台签到。
2.整理装订卷宗。
3.和运维人员沟通系统数据标识问题。
4.到上马乡信用社扣划存款。
张毅杰、李跃芳到侯堡镇西周村寻找被执行人刘某某,其不在家,把执行文书张贴大门上。
孔少刚接待申请执行人赵某父亲与被执行人原某就返还彩礼款一案进行协商。张毅杰接待申请执行人某公司。赵秀娟、李美江、李其其到上马乡信用社办理扣划。立案庭闫亚峰工作:
1、和常健开庭审理张某诉杨某等民间借贷案。
2、制作坤源公司诉李某合同案调解书。
3、接待立案当事人,审查民事诉状。
张春雷工作:
1、接待前来立案的当事人。
2、准备立案登记制自查评估材料。
李栓柱工作:调解李某某诉孙某某离婚案件并核实笔录。
崔莉:
1、给党总支交第三支部党费,用完善党费收缴及收入支出报账单、现金台账;
2、参加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
连瑞雪:
1、编辑微信公众号;
2、接待当事人
董天龙工作
1、到长治市中院移送上诉卷;
2、到晋城市金建建筑有限公司送达被告应诉手续;
3、到高平市神农镇中庙村送达被告应诉手续。
芦竹青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完善民事、刑事立案手续及系统录入生成电子卷宗;
3、民事庭移送案卷;
4、刑事庭移送案卷;
5、参加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
武园园:
1、庭审直播记录原告李某红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
2、起草并送达民事调解书;
3、网上系统结案;
4、整理扫描装订卷宗;
5、准备明日庭审笔录。
李乔工作:
1、制作调解笔录并给当事人送达调解书;
2、网上结案。
郭静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办理执行立案2件及系统录入扫描电子卷宗;
3、登记民事立案明细;
4、给被告送达传票等文书。
张美玲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给当事人办理案件立案及系统录入;
3、给当事人送达应诉等文书。
崔航工作
1、到长治市中院移送上诉卷;
2、到晋城市金建建筑有限公司送达被告应诉手续;
3、到高平市神农镇中庙村送达被告应诉手续。
申翔工作:
1、接待案件当事人;
2、办理民事立案2件、系统移送案件、完善案件手续办理及送达;
3、民事庭移送案卷12件;
4、接收各庭室邮件10件登记移交;
5、参加实战化训练。
邢慧芳工作:
1、接待当事人;
2、登记诉前调解案件明细。
日常立案
下乡送达王桥法庭立案一件:
原告李花与被告张伟离婚纠纷一案。
结案一件:
原告史高飞与被告南斌胜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秦建斌:
1、开庭审理民间借贷案。
2、参加审委会。
3、撤诉一离婚案。
4、调解合同案未果。
李丽霞:
1、接待当事立案咨询;
2、接待当事人咨询案件进展情况;
3、诉前调解原告李花与被告张伟离婚纠纷一案,因双方分歧较大,暂未达成一致意见。
李佳美:
编辑王桥法庭党支部4月份党课内容。
袁隆:
1、给被告送达应诉手续;
2、参加襄垣法院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年”活动。
梁倩:
1、办理立案一件;
2、系统结案一件;
3、整理装订卷宗。
宋浩睿:
1、给当事人送达调解书;
2、参加襄垣法院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年”活动。
赵馨:
整理分析近三年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判决书,草拟调研报告。
段亚军:
1.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负责庭审记录
2.制作打印民事裁定书
3.系统点结案
4.参加审委会记录
李丽霞:接待当事人咨询案件进展情况
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袁隆:给当事人送达应诉手续
宋昊睿:
给当事人送达调解书
夏店法庭郝德庆:
1、接待当事咨询案件进展情况做解答
2、修改判决书
张帆
1.开庭审理原告王志斌诉被告李安和合同纠纷案
2.开庭审理原告郝素珍诉被告王山保提供劳务纠纷案
3.开庭审理原告范有治诉被告竹苏离婚纠纷案,并结案。
4.陪同夏店郭书记查看法庭修建现场。
5.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6.接待当事人孙加伟。
张婷婷:
1.起草裁定书;
2.梳理案件送达情况;
3.接待当事人。
桑程程
1.草拟交通事故案判决。
2.接待立案当事人。
赵徐燕:
1.草拟交通事故案判决书。
2、接待当事办理领款手续
李海燕:
1.开庭记录原告王志斌诉被告李安和合同纠纷案
2.开庭记录原告郝素珍诉被告王山保提供劳务纠纷案
3.开庭记录原告范有治诉被告倪竹苏离婚纠纷案,达成一致协议,并结案。
4.送达调解文书。
2.接待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
武晓洋:
1、办理立案手续
2、参加法警队训练
王伟、郝振罡:
1、向被告人付鹏翔送达应诉手读
2、办理法庭其他日常事务
李海燕
1.开庭记录原告王志斌诉被告李安和合同纠纷案
2.开庭记录原告郝素珍诉被告王山保提供劳务纠纷案
3.开庭记录原告范有治诉被告倪竹苏离婚纠纷案,达成一致协议,并结案。
4.送达调解文书。
王伟、郝振罡:离婚纠纷一案向被告人付鹏翔送达应诉手读
下良法庭1、调解结案连建武诉王村镇史属村村委合同纠纷一案。
2、调解结案连建武诉下良镇东岭村村委合同纠纷一案。
员额法官张丽娜:
1、调解结案连建武诉王村镇史属村村委合同纠纷一案。
2、调解结案连建武诉下良镇东岭村村委合同纠纷一案。
3、草拟、校对调解、判决文书。
法官助理张振超:
1、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
2、校对判决文书。
3、参与调解连建武与史属村委合同纠纷一案。
4、给当事人李慧峰办理赔偿款事宜。
宣星:
1、整理卷宗。
2、接待当事人案件咨询。
3、办理立案登记一件。
焦燕波:
1、制作连建武诉王村镇史属村村委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
2、制作连建武诉下良镇东岭村村委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
3、为当事人郭栓柱送达开庭传票。
栗冰峰:
参加单位法警集中训练。
员额法官张丽娜、法官助理张振超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法官助理张振超为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法官助理张振超接待当事人。宣星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焦燕波组织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焦燕波为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政治部王勇:
1.参加审委会;
2.修改请假条样式。
连晋宇:
1.准备文明单位创建资料;
2.核算绩效考核奖金;
3.训练法警队警棍盾牌操。
孙楠:
1.去组织部进行司法警察警衔审批工作;
2.参加警队警棍盾牌操训练。
孙晶岩:
1.报政法委党建信息;
2.继续收取支部党费。
杨晓霞:
1.修改请假条样式;
2.汇总两会征求意见。
办公室张轶超:
1、办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资料报送工作;
2、呈批传达文件。
李伟:
1、接听传达县政法委文件通知,接听当事人询问电话;
2、登记、复印、流转今日文件;
3、参加我院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年”活动。
郭艳芝:
1、协助夏店法庭打印调解1件6份;
2、协助刑事庭打印审理报告1件13份;
3、协助审管办打印判决2件14份、补打判决6份;
4、协助王桥法庭打印调解1件5份、裁定1件4份;
5、协助民事庭打印调解1件6份;
6、协助法官协会打印裁定1件5份;
7、编排院内五月份值班表。
连娇娇:
1、打印文件2份;
2、整理补充文明单位材料;
3、装订文书20余份;
3、接听传达当事人等询问电话2次。
贾晓斌:
1、审核当事人复印送达回证;
2、协助当事人查询民事案卷;
3、审核当事人复印民事调解书;
4、审核襄垣公安局复印刑事判决书。
白甜甜:
1、按规定协助当事人复印送达回证;
2、协助当事人查询民事案卷;
3、按规定协助当事人复印民事调解书;
4、按规定协助襄垣公安局复印刑事判决书;
5、协助执行团队查询执行案卷。
范建明:
汇总编辑综办工作日志
法警队
孔少刚:
1、组织法警队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供警务保障;
2、接待申请执行人赵某与原某就返还彩礼款一案协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
3、组织全院司法警察进行训练。
王飞:
1、为吴月敏借贷民事案件提供警务保障;
2、参加法院司法警察培训;
3、参加法院司法警察培训。
杨转转:
1、为吴月敏借贷民事案件提供警务保障;
2、参加法院司法警察培训。
对吴月敏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安检值庭
财务室
李宁:
1、编报债务监测平台月报;
2、办理一案一账户系统案款支付业务;
3、参加法警训练。
王越:
1、办理收取当事人诉讼费、执行费交款手续;
2、填报预收、退费、结算统计表;
3、整理、粘贴退诉讼费有关手续。
原标题:《【庭室风采】2020年4月29日各庭室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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