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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批复!吉林省新增两个省级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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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
同意两个经济开发区晋升为
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1
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晋升为省级开发区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四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请示收悉。为规范和提升我省工业集中区的建设水平,促进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发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按照国家规范开发区名称的有关要求,晋升后开发区名称为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
二、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733.56公顷,四至范围为:西至伊通火车站,南至河滨路,东至高速公路,北至北环路北侧1000米。
三、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认真落实产业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要及时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并按相关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尽快形成支柱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2
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
晋升为省级开发区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
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通化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柳河工业集中区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通市政文〔2018〕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按照国家规范开发区名称有关要求,晋升后开发区名称为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
二、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03.41公顷,涵盖三个地块。地块一:北至同德路、南至蝲蛄河、西至黎明村、东至湾湾川村;地块二:北至201国道、南至同德路、西至黎明村、东至湾湾川村;地块三:北至赤柏松村、东南至都岭河、西至通丹高速公路。
三、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应划入城镇集中建设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执行,要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要及时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并按相关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尽快形成支柱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3
同时,调整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
调整后规划面积为12.65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为
东起吉舒铁路线,西至南兰街
南起华丹大街,北至富尔哈路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吉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及相关事宜的请示》(吉市政请〔2019〕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调整后规划面积为12.6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起吉舒铁路线,西至南兰街,南起华丹大街,北至富尔哈路。
二、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认真落实产业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要及时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并按相关要求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整体安全评价等工作,确保开发区建设发展符合相关行业政策和要求。
三、吉林龙潭经济开发区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加快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加速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来源 | 吉林省人民政府
原标题:《最新批复!吉林省新增两个省级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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