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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法院:殴打前妻和同行男子 冲动男子赔钱又领刑

2020-05-06 21: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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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仅仅因为看到前妻和一名男子同行,便误以为二人是恋爱关系,还出手把人打成了轻伤二级。近日,谯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25日9时许,在谯城区某小区楼下,被告人陈某某因情感纠纷,将前妻王某某以及和和王某某同行的芮某某摔倒在地,后用拳头殴打芮某某头、面部等部位,致芮某某头、面部等部位受伤。经亳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芮某某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2019年11月9日,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陈某某赔偿芮某某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三万元整,取得芮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因情感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某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系前科,应从严惩处;案发后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遂根据陈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谯城法院 作者: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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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谯城法院:殴打前妻和同行男子 冲动男子赔钱又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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