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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关于严查严管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2020-05-07 21: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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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查严管非机动车、行人

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环境,不断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结合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就严查严管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应按规定悬挂号牌;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原则,不得逆向行驶,不得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二、非机动车、行人应当各行其道。

三、非机动车、行人行经信号灯路口时,应当在停止线外有序等候,不得闯红灯,不得超越停止线。

四、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五、行人横过马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不得斜穿马路,不得翻越交通隔离设施。

六、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不得乱停乱放。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参与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提升自身文明素养,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6日

(公益海报)

原标题:《文明城市|关于严查严管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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