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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里的“特殊庭审”
2020-05-08 16: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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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上午,通化某养老院里,一场特殊的庭审拉开了序幕。张某诉刘某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由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江西法庭受理,该案被告人失聪、丧失行动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多方协调,经过不懈努力,庭审最终得以在养老院顺利进行。
受理案件后,原告张某联系到承办法官刘一博,因为涉及到孩子上学问题,希望能尽快开庭。但被告人双耳失聪,丧失行动能力,现居住在养老院。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去到养老院了解情况、送达诉状。经与养老院工作人员沟通,养老院工作人员与民政局确认后,定于5月7日在养老院进行庭审。
进入养老院前,工作人员对所有人员进行了测量体温和消毒工作。在养老院大厅,摆上电脑、打印机、摄像机,一个特殊的“审判庭”便布置好了。因被告耳聋,无法听见庭审流程,法官便安排被告坐在书记员电脑旁边,由书记员在笔录中对当前流程圈选标注,被告不理解的,法官就在庭审现场书写解释给他看。庭审过程虽然进行缓慢,但最终被告同意调解,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的解决。此次“庭审进养老院”,在维护公平正义、彰显法律权威的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对被告人的人文关怀,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温暖,东昌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做到司法为民,尽心尽力为人民化解矛盾,服务人民群众到最后“一公里”。重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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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晨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养老院里的“特殊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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