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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杜鹃”未检︱永安检察出台《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

2020-05-09 21: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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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大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综合保护力度,近日,永安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会签仪式

框架体系

《意见》从建立“一站式”取证场所、心理救助、医疗协助、社工介入、从业限制等方面架构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的框架,实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和确保侦查取证质量的双重目标。

特色亮点

据悉,该《意见》共十四条,形成了“1+4+N”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模式。

“1”就是建成“一站式”取证场所,配备同步录音录像、心理疏导、心理测评、身体检查室等相关装备和设施。

“4”就是坚持将“四项工作原则”即特殊优先保护原则、避免二次伤害原则、专人专办原则、隐私保护原则贯穿案件办理的始终。

“N”就是配套多项救助措施,即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和综合救助等,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多层次保护。

联席会议

会签仪式结束后,召开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联席会议。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林新建表示,公安局将积极落实该项机制,依法、 全面收集证据,同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公、检、卫三家联络员机制,定期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保持及时沟通和反馈。

市卫健局副局长薛丛辉提到卫健部门将以该项机制建立为契机,挑选具有妇科、精神科的医生成立专家人才库用于对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身体检查、心理辅导、身心康复等系列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服务。

三明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张志杰提出,公安机关应成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并吸收女性办案人员,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有女性办案人员在场;建立性侵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做好未成年被害人询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并做好证据留存。

永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福东表示,检察院、公安局、卫健局应加强沟通配合,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持续拓展未成年人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做出特色,做出品牌,切实将永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推上新台阶。

原标题:《“红杜鹃”未检︱永安检察出台《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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