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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攻坚战!象山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项专项行动”!

2020-05-10 02: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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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象山县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专项行动”,以最高政治站位、最大力度要求,坚决打赢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攻坚战。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政法战线发挥主力军作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斗争取得了扎实成果。

截至目前,全县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30个,其中涉黑团伙2个,涉恶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团伙22个,查处“保护伞”14人,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680余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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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象山县将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一十百千万”为行动纲领,以“十大专项行动”为工作抓手,坚决严惩黑恶犯罪,全力打“伞”破“网”,精准“打财断血”,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行业整治,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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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1.打深打透大案要案专项行动

紧盯涉黑涉恶重点线索、重点领域不放,努力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深挖一批蛰伏之徒、收缴一批黑恶 “黑财”。

同时,严厉打击群众身边小黑小恶现象,做到露头就打、打早灭小。

2.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

健全完善黑恶线索分级分类流转处置机制,加强线索会商研判,提高重点线索核查处置能力,按照“四个不放过”要求,确保线索如期办结。

3.案件诉讼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案件侦查、诉讼、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办案。

4.“打伞破网”深挖彻查专项行动

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做到对“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强化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动查办模式、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

5.黑恶罪犯教育改造和检举揭发专项行动

强化对在押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侦查,引导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主动坦白和检举揭发其他犯罪线索及行为,及时掌握有价值线索,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情报信息支持。

6.行业乱象治安乱点整治专项行动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问题,继续重点整治金融放贷、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电信网络等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一些地区、行业、领域中的顽症痼疾,杜绝“打而又生”现象。

7.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地区整治专项行动

大力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干扰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问题,把强基层打基础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

8.网络空间滋生漏洞整治专项行动

紧盯套路贷、电信诈骗以及利用网络实施黄赌毒、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等涉互联网黑恶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遏制黑恶犯罪向互联网蔓延。

9.舆论宣传报道正面引导专项行动

大力宣传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以及专项斗争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创新宣传方式,落实举报奖励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10.长效常治机制巩固建设专项行动“十大专项行动”

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着力推进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完善管理,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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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应如何举报?

看这里!

(一)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四)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五)其他应予奖励的举报情形可酌情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县扫黑办:0574-65733083;

县公安局:110或13506688110;

县纪委:0574-65724846;

举报邮箱

县扫黑办:xsxshceb@163.com;

县公安局:13506688110@163.com;

信件地址

县扫黑办、县纪委(象山县丹东街道后堂街21号);

县公安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邮编:315700

原标题:《坚决打赢攻坚战!象山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项专项行动”!》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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