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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交警大队严查"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一律查扣!请勿购买上路行驶!

2020-05-10 02: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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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种类似QQ小汽车的老年代步车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因价格便宜、操作简便,备受广大中老年人的青睐。生活中,不少市民将它用作休闲出行、接送孩子和日常买菜等活动的交通工具,却不知这类车辆普遍存在车身轻、速度快、制动性能差等安全隐患,时常引发交通事故。对此,长白交警大队提醒:老年代步车大多属于“三无”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驾驶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扣留车辆。

有些老年代步车车主质问交警,既然这个车能卖,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开着上路了呢?

首先,目前我县经常上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绝大多数属于超标电动车,更有一些甚至使用汽油发动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根据上述规定,所谓“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部门将在接下来的路检路查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交通行为的管控力度。一是遇到老年人驾驶车辆或行走在路边,路查民警特别注意其行为动态,及时发现异常状况,并进行处置。二是提醒过往车辆礼让老年人,提醒老年人注意观察路况,切勿横冲直撞。如今县区内公共交通便捷,建议广大人民群众不要使用“老年代步车”当做交通工具,避免县城内车辆乱停乱放,杂乱无章导致的交通拥堵给大家带来不便,加之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差,不能进行旅客运输活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交管部门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抵制无牌无证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交警部门将联合运管、城管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

原标题:《长白交警大队严查"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一律查扣!请勿购买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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