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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如果你有一个法院朋友或亲戚,这四件事请免开尊口!

2020-05-10 02: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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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3月26日,西吉法院集约送达中心正式运行,全院民商事案件文书材料将由该中心集中集约化送达,提高送达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同时,技术人员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进行了业务流程和平台操作的专业培训,培训会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尚祎主持。
集约送达中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线上、线下送达方式的集约化管理模式,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平台、公安部门信息管理平台和三大通信运营商,将多样化的数据资源与送达平台的业务流程整合,进一步确认受送达人的身份、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进行精准、快速送达。送达全程留痕记录,并生成送达报告书、通话记录、通话
当你成为一个法院人

你是否也接受过以下这些灵魂拷问?

孩子,阿姨这个案子,你能帮阿姨查一下情况吗?

老铁,我哥们出了点事,案子到了你们法院,能帮忙想想办法吗?

拒绝对方的这些要求后

你是否也曾被冠上“没有人情味”?

今天,我们要来做你的坚强后盾

用“三个规定”

来帮你斩断“人情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

转发本条推送,宣告你的态度!

以下这四件事请免开尊口!

01

查询信息

法院的确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但调用信息均有严格的审批权限。一些人以为查询信息简单又轻松。因此会联系在法院工作的朋友,尤其是让执行法官查一下他人的财产状况。如果法院的朋友不帮忙,还会就此产生隔阂。

然而,查询信息可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之后,违规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等行为,都将涉嫌犯罪。

不是你的朋友不帮你,而是帮你,可能就意味着丢掉工作,身陷囹圄。

02

打探案情

如果你正巧有一个法院工作的朋友,可能七大姑八大姨都会找你帮忙向法院工作的朋友打探案情,甚至你自己也认为这只是举手之劳。

然而,打探案情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

这五种行为

都属于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

1.私自向办案人员或者法院其他人员询问、了解、打听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

2.在审判、执行等办案各环节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通风报信;

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听取汇报、召开协调会、发文、打电话等形式,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

4.违规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批转、转递涉案材料;

5.其它影响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处理案件的违规行为。

如果你把你的朋友当朋友,请不要害他!

在全国法院也有不少此类案例。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调研员、执行助理白某某(正处级),承诺帮人打探一起职务犯罪案的案情,收受45万元贿赂款;之后,他又拿出12万元,将打探事宜“转包”给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原行装科(财务)科长赵某。最终,委托人认为白某某“办事不力”,威胁要举报,白不仅退还了45万元受贿款,还被要求额外支付5万元。

不要以为是小事,就托法院朋友打探案情,还能从中获利。单单就是打探案情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可能让朋友丢了饭碗。

03

帮人打招呼

生活中,常常有人热心肠爱揽事,身边人一出事,就给自己的法院朋友打电话,问问能不能通融通融。很多时候,他们也不收钱、不收礼,单纯就是热心。但这个电话一打,事情性质就变了。

梳理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双开”消息,一些党员干部均涉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比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刘振学“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利用职权,插手司法活动,干扰司法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充当恶势力犯罪‘保护伞’”;上海市杨浦区委原常委、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违反工作纪律,徇私干预司法、执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

04

熟人委托请客吃饭

请客吃饭,是打电话的升级版。

一些人,以朋友或者家庭聚会的名义,约了法院朋友出来。法院朋友到场了,才发现自己办理案件的当事人赫然在列。此时转身一走了之,朋友还非常不高兴。

要是不走的话,朋友常常还会自作主张,把当事人拉过来握手言欢或者喝酒碰杯,更要命的是,他们常常说着要自己请客,最后却让案件当事人掏钱。

私自和当事人见面本来就不被允许,还接受当事人的请客吃饭,性质更升一级。而这种事往往很快就会被案件的另一方知道,于是越描越黑,给办案法官带来数不清的麻烦,弄不好就得丢掉饭碗甚至身陷囹圄。

转载:宁夏高院网

原标题:《【转载】如果你有一个法院朋友或亲戚,这四件事请免开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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