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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 特大跨境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20-05-13 02: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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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啦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和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办理的一起特大跨境销假案获评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让我们一起回顾这起

特大跨国销假案

客服A

我们所销售的货物都是在中国能找到的最好的复制品。

顾客B

re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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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皮包都是真皮制成,质量上乘,配件齐全,比大牌都耐用。

顾客B

buy buy buy

案件介绍

以上对话是客服人员用各种语言对外国客户进行“花式”忽悠,于是乎,一笔笔巨额订单成交了,一单单假名牌通过国际物流运输到了美国、西班牙、智利、秘鲁等地。

经查,该案侵犯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达200余个,销售地点包括欧洲、北美洲、南美洲等数十个国家,销售金额达人民币2.2亿余元。

2006年起,游某、康某、王某等人陆续在境外开设40余个英文和西班牙语售假网站,在境内采购并通过国际物流将大量假冒LV、GUCCI、ADIDAS等知名注册商标的商品以极低价格销往境外。

2008年至2017年12月,该售假团伙在上海市租赁一栋别墅作为客服中心,陆续雇佣被告人徐某、谢某、刘某、李某等数十人作为客服人员,负责与国外买家沟通邮寄地址、付款方式等工作;后该售假团伙将客服中心搬至湖北省,上述人员继续担任客服人员。

为了采购价格更低廉、种类更全的假冒产品,该售假团伙雇佣被告人张某、刘某甲在广东省,被告人刘某乙在福建省分别采购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告人殷某、陈某在广东省将前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打包,并通过国际物流发往国外。

境外网站、客服中心、采购进货、打包发货四个环节井然有序,至2018年5月案发,该售假团伙集团化分工作案已达十年。

办案实录

在审讯过程中,狡猾的罪犯一开始拒不认罪,辩称不知所售商品是假货。承办检察官仔细梳理外文网站、外文话术单,发现其中有关于货物是高仿品的明确表述,于是引导公安机关对网站电子数据和邮件进行提取,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在后续审讯中,面对话术翻译件,罪犯哑口无言。

公诉机关认为,游某、康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游某、康某等5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殷某、陈某等33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2019年8月至9月,该特大跨国销假案数十名被告人分别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宣判:

被告人游某、康某等5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四百万元不等,追缴其违法所得;被告人殷某、陈某等多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至一百万元不等,追缴其违法所得。

检察官说案

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往往呈现集团化分工模式。本案中,决策者将各个职能部分进行分割,相互之间仅仅维持信息的单向流通,从而规避侦查。本案相关犯罪嫌疑人只知晓自己所负责的一块工作内容,对全案缺乏整体认知,相互之间无法进行交叉指认,对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上海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强化监督引导,发挥审前主导作用。通过推行提前介入办案化,统筹安排办案进程,稳妥确定打击范围、法律适用、追赃范围等工作,统一证据规格和执法标准,形成大控方格局。

为突破以往仅由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提供犯罪线索的单向流动,上海检察机关努力完善知识产权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将办案中发现的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有行政处罚必要性的违法线索,通过制发检察意见的形式,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效形成案件办理“闭环”。

保护知识产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上海检察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推进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原标题:《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 特大跨境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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