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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你而行|晋安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出台《限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的办法》(试行)

2020-05-13 02: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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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依法亮剑,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指控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对此类案件统一归口办理,通过第五检察部专人专办,提高办案质效,实现集中精准打击,确保不遗漏一起犯罪事实,不放纵一个侵害犯罪嫌疑人。

精于监督协同,合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合力落地落实。联合区教育局系统召开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部署推进会暨系列宣讲活动,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发放“一号检察建议”牌167份,组织全体教职工、工勤人员开展《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专项学习并签订承诺书,向学生家长转发《防范性侵,守护花开》致家长一封信,推动实现晋安区“一号检察建议”内容上墙及全覆盖。对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等地方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曾经发生过性侵案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重点监督落实,促进堵漏建制。

勤于法治宣讲,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结合防疫工作和复学复课要求,在抗疫期间开启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云聘任,在全市率先实现院领导及全部未检部门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依托检察开放日及党建超市平台、“钉钉平台”,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师生、家长推送法治小视频、校园法治课线上宣讲课等,深入开展法治巡讲受教育人数达13.3万余人,分发法律宣传册9000多本。

善于标本兼治,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晋安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区委政法委及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签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与综合保护工作规定 》《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并在12309开设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着力打造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保护体系,体系涵盖了一站式办案取证、医疗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和预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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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校园及周边安全

长于延伸管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建设。配合教育局分批次对各学校实地监督检查,督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加大对整治“黑校车”“黑网吧”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办、商超向未成年人非法零售酒类等情况的监督力度。

原标题:《“未”你而行|晋安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出台《限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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