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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沭阳”百日会战㊲】民警出警“偶遇”嫌犯 当场将其抓获

沭阳公安
2020-05-14 02: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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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办案过来凑热闹

结果

看热闹的同时自己也变成了“热闹”

近日,沭阳警方在处理一起纠纷警情时,在围观群众中发现有一个人分外眼熟,经盘查,发现此人正是一起涉嫌盗窃的犯罪的嫌疑人,于是成功将其抓获。

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这或许是特别的缘分

才让你我可以相遇

案件回顾

5月10日中午12时许,沭阳县扎下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扎下街的一辆电动车被盗。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录像,发现受害人将没有上锁的电动车停靠在路边后被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男子偷偷推走。

下午14时许,民警在处理一起纠纷警情时,一眼瞄到围观群众中有一名男子与刚刚监控中偷车的男子衣着和体貌特征非常相似,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盘问。发现此人正是刚刚的偷车男子。

经查,偷车男子叫陈某兵(男,57岁),当天上午在扎下街看到受害人电瓶车未上锁后便趁机将其偷走,藏匿好偷来的电瓶车后,其又到街上一边闲逛一边寻找目标,结果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兵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防范车内财物被盗,请您注意以下要点:

1

停放在正规停车场。车辆停放要选择在正规的停车场或交通部门指定的有人看管的停车点,一时找不到停车场或者停车点的,也应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尽量将车辆停放在人流较多、监控探头较多的场地和路段,切忌在偏僻地段停放。

2

不放现金、贵重物品在车内。离车后,应将车内现金、贵重物品诸如手机、摄像机、照相机、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当无法携带或者不方便携带时,最好在车内留下一个人看管。

3

确认车辆上锁再离开。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这是确保安全的首要条件,切不可麻痹大意,或者抱有侥幸心理,有条件的还应启动自动报警装置。

沭阳公安“官方微信”

组稿:公安局政治处

官方微博:@沭阳公安

官方微信:shuyang_police

原标题:《【“平安沭阳”百日会战㊲】民警出警“偶遇”嫌犯 当场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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