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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湘东法院为停产企业职工“发”工资!

2020-05-14 02: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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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8日上午

在湘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

湘东区人民法院与区人社局举行了

一场江西昊扬高科有限公司

职工工资发放仪式

为该公司33名职工

发放拖欠长达十几年的工资

共计421516元

仪式上

职工代表为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对该院司法为民宗旨

及热情细心的工作态度

表示赞扬

案情回顾

湘东区法院在执行申请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东支行与被执行人江西昊扬高科有限公司、林某群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江西昊扬高科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并启动评估拍卖。通过拍卖,江西昊扬高科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以1110621元拍卖成交。法院在支付了相关费用后,即将对余款1104834元予以分配。申请执行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东支行依法对上述款项享有抵押优先权。同时,案外人萍乡农村商业银行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也主张对上述设备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经审查上述两家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均符合法律规定。

职工诉求

正当法院打算对设备款进行分配时,江西昊扬高科有限公司33名职工突然来到了法院。原来他们在得知该公司的设备被法院拍卖后,纷纷拿着相关工资单、用工合同等材料向该案承办人陈述江西昊扬高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并请求法院帮他们要回工资。在此期间,职工们因为担心工资难以拿回还向信访部门反映相关诉求。

积极协调

因为该33名职工工资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依法分配的话,在两家银行优先受偿后,职工将面临拿不回一分钱工资的后果。面对此情况,该院法官积极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向职工们说法释理,化解职工心中疑惑,稳定职工情绪。同时,法院及时召集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东支行和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告知设备拍卖以及职工诉求等情况,并建议两家银行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替广大职工着想,从中“让利”给予一定比例的款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最终,两家银行充分表现出高度的社会担当,均同意先在一定比例上品除职工工资,余款再由法院依法裁定分配方案和具体分配金额。经区人社局统计核算,33名职工工资金额共计421516元,该院在确定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将款项汇入区人社局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确保及时发放。

能动司法

在职工工资发放现场,湘东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宏表示:“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江西昊扬高科有限公司职工工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一方面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秉持为民司法的宗旨得到了实践的检验;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政府机关认真倾听百姓呼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特别值得肯定和点赞的是,本案两个当事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东支行和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正是由于有了两家银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职工们才顺利的拿出回了拖欠十几年的工资。”

在今后的工作中,湘东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文:韩雪萍 胡自伟

原标题:《司法为民!湘东法院为停产企业职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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