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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兜牢40余万城乡贫困群众“两不愁”底线!

2020-05-14 04: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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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题系列——“以高质量兜底保障扶贫成果助力打赢全市脱贫攻坚仗”新闻发布会召开,市民政局副局长康仁禄介绍了近年来民政系统兜底保障扶贫和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开展情况。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机遇,牢牢扛起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政治责任,有效兜准、兜实、兜牢了40余万城乡贫困群众“两不愁”底线。

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 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在脱贫攻坚行动中,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了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保障标准明显提升、动态管理科学精准的目标。

保障对象应保尽保。把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困难的贫困人口纳入识别范围,利用“赣州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应保尽保。对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就业成本等的家庭,在核算收入进行适当扣减,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确保应纳尽纳。2019年,全市有16.42万户32.96万名纳入低保,投入救助资金12.18亿元。

保障标准明确提升。认真做好低保提补提标工作,通过实施分类施保、适时提标,将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基本生活状况的困难家庭列为常补对象;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特殊困难人群适当增发低保金,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保家庭以及低保中的特殊家庭全面提高补差标准。2016年以来,农村低保标准提标增幅均在12.5%以上,2020年的标准为5640元/人,高于贫困线标准1640元,高出比例为41%。

动态管理科学精准。按照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一方面是加密复核频次,提高识别的精准度;另一方面是加大对大额存款、消费型车辆、多套房产等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同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低保公示体系,坚持在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微信群中长期“亮相”,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全市核对救助对象11.29万户42.54万人,调整清退3.03万户10.58万人。

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实现分类施策全面覆盖

2016年以来,全市共投入5.4亿元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8所,每年特困供养标准提标增幅比例均在10%以上,供养标准实行城乡统一,达到7380元/人,高于贫困线标准3380元,高出比例为84.5%。

做好贫困老人供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提高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将60周岁以上“三无”人员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分类施策全覆盖。截至2019年,全市保障特困对象2.57万人,其中分散供养1.55万人。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在全市建立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县(市、区)救助站为主体、乡(镇、街道)临时救助点为辅助、村落社区救助咨询引导点为补充的四级联动救助网络服务体系,构筑了一张从上到下“全方位、立体式”的关爱保护网。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实现乡镇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保障了1.1万名困境儿童、1195名孤儿和68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机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350元。

2019年10月在于都县盘古山镇开展助学扶贫活动

加大残疾群体关注。联合市残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及时发放的通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当月申请次月领取“两项补贴”;与市精准办、市残联、市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贫困残疾人办证“清零行动”的通知》,对残疾对象保障问题进行清零行动。截至今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0元,实现了城乡标准统一。2019年投入“两项补贴”资金1.07亿元,及时为17.15万名残疾人发放了补贴。

加大临时救助保障力度 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以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形成了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有效防止了触及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2019年,全市临时救助4.8万人,投入资金3893.3万元。

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动员培训会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提高兜底保障扶贫质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困难的家庭起到了较好的救急、救难作用,使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群众得到有效救助,提高了贫困群众抵御突发风险的能力。

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全面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并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临时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上浮,预拨不少于全年40%的临时救助资金到乡镇(街办)作为备用金。如今年疫情期间,乡镇就直接发放临时救助金32.32万元,为20名确诊病例对象解决了“两不愁”问题。

提高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效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救助金额较小的申请,直接委托乡镇(街道)审批发放,明确3000元及以下的单次救助资金由乡镇直接审批发放,进一步提高突发意外事故的救助效率。

统筹城镇群众脱贫解困 不让一个贫困人口掉队

我市在打赢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的同时,始终把加快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位列全省高质量考核第一名。4.46万城镇贫困群众实现整体性脱贫解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制定印发了年度工作要点等方面的指导性政策文件,协调市直相关部门细化了若干配套政策文件,推动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通过多种形式发动宣传,举办全市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督导考评,促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

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把好城镇贫困群众对象准入关。加大“漏保”排查力度,放宽支出型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对城镇贫困群众应进则进、应扶尽扶,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精准实施解困措施。全面落实提标提补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兜底一批;通过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拓宽就业创业渠道致富一批;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帮扶力度,加强服务保障精准解困一批。

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建立城镇贫困群众结对帮扶机制,采取与城镇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方式,安排干部“一对一”帮扶,实现帮扶全覆盖,确保惠民政策到户到人。采取多元化帮扶形式,开展慈善帮扶、专业社工帮扶,帮助城镇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能,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坚强的兜底支撑。

来源:新闻发布会

见习编辑:赖睿

编审:谢东宸

原标题:《赣州兜牢40余万城乡贫困群众“两不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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