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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规上企业返岗率99.91%!还出台了这些扶持政策↓

2020-05-14 04: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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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举行新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4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余市招工用工情况。

新余市招工用工情况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人社局作为市政府的民生部门和全市就业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提高站位、加强研判、主动作为,按照“保用工、稳就业、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就业稳定和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工作,并根据疫情变化和我市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就业工作方向和措施,持续优化招工用工服务,加大稳岗补贴力度,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目前全市规上企业复工率100%,规上企业实际上岗人数70448人,返岗率99.91%。

一、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保用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人社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就业帮扶和稳定岗位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先后印发了《关于明确市人社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成和职责要求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帮扶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工作专班,设立了综合协调、用工保障、政策研判、风险防范、激励支持五个工作组,由四名局领导带队,对口联系帮扶各个县区做好城乡劳动力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

二、摸清底数,稳定岗位保生产

疫情期间,利用疫情防控网格组织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和社区、村委工作人员采集所有回乡的务工人员信息,摸清外出务工回乡人数、分布情况、学历技能,以及继续外出就业和本地就业愿意等情况,建立全市外出务工回乡人员就业信息库。对调查到的5516人愿意留在本地就业的,已协调人力资源机构一一对接推荐就业。利用市、县(区)就业招聘信息管理员和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调查掌握市内企业尤其是工业园区企业复工情况、缺工情况、用工需求情况,点对点做好用工服务。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运行机制,动态掌握企业用工缺工情况,确保重点企业人员岗位稳定。

三、出台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印发了《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帮扶和企业稳岗实施方案》,提出10条具体工作措施,做好返乡人员就业和企业稳岗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出台了《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就业稳岗政策的通知》,细化补贴政策和申报程序,为企业享受补助提供政策保障。出台了《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就业稳定和企业稳岗工作的通知》,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保障市内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帮助重点群体解决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方面,确保城乡劳动力实现市内市外就业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四、整合力量,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在稳定和扩大就业上,在做好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保障重点物资企业和重点用工企业用工方面,充分整合部门力量,与工信、发改等部门共同确定了我市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配送重点保障企业30家,摸清了这些企业的产能、员工总数、缺工人数、问题困难。梳理了我市29家重点缺工企业和它们的缺工情况,制定了《新余市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重点用工企业对接帮扶方案》。开展了对接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重点用工企业帮扶行动,安排了9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30家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29家重点用工企业,避免发生过去企业招工中的“单打一”“一头热”的情况。截至4月30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已为重点企业推荐用工1215人,达成意向574人。

五、多措并举,线上线下招聘齐头并进

一是搭建线上就业服务平台。疫情发生后,市人社局自主创建“新余人社”微信公众号线上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已有的“新余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和“新余人才网”两个就业服务平台,将所有大型现场招聘会和日常室内招聘会均转为网上招聘,鼓励求职人员和企业通过网上渠道直接求职和招人。疫情期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为我市用工企业推送18000余个岗位信息,14000余名求职者通过线上参与招聘,通过微信朋友圈的方式为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重点缺工企业推送就业信息30万条。目前已为225家企业解决用工6574人。

二是小规模启动线下招聘。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我市部分县区也在陆续启动中小型线下招聘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5月17日,市人力资源市场将举办以“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为主题的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欢迎广大爱心企业进场参加招聘,欢迎残疾人前来应聘。

三是开展“百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目前,按照人社部、省厅统一部署安排,从3月20日至6月30日,集中一百天时间,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继续发挥“保用工稳就业”作用,聚焦重点人群就业需求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需要,开展各行业专场招聘。同时,已将人社部会场、江西分会场、新余分会场在就业、人才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供我市广大企业和求职者选择。

六、主动作为,着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广泛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将涉企政策直接推送到企业。并且编制了《新余市就业服务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机构清单》,简单明了的向公众宣传推广就业扶持政策。同时,主动担当作为,对已复工企业,主动筛查是否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并逐个电话通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力简化政策落实程序,疫情期间允许企业采取先申报后补办的办法申报各类补贴。推广掌上服务,对参保失业人员采取设置二维码,个人扫码申领的办法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七、分类帮扶,点对点扶持重点群体就业

疫情期间,为保障各类劳动者平安顺利返岗就业,市人社局积极与粤、浙、闽、苏、沪五省人社部门建立劳务合作,为返岗员工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对务工地相对集中的,通过包车输送和协调用工企业接送方式帮助外出务工人员有序集中返程返岗。疫情期间全市累计组织专车50余车次,接送农民工返岗复工近千人。

目前,外出务工人员返岗人数为14.5404万人,返岗率96.78%。除就业地在湖北和部分愿意留在本地就业的情况以外,返乡外出务工人员已基本外出就业。

针对部分贫困劳动力受疫情影响就业的情况,市人社局积极与扶贫部门协商,在全市开展贫困劳动力市内外愿意人数摸底工作。同时,制作了市内外重点企业岗位信息手册并向各村委贫困劳动力推送。全市调查到农村贫困劳动力有12608人,已就业贫困劳动力8904人,占2019年度就业人数比例104.78%。公益性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1147人就业,复工1138人,复工率为99.2%。

对于广大新余市民

关心的问题

这里都给出了解答

↓↓↓

Q

为保障本市企业招工用工,人社部门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A

为保障本市企业招工用工,人社部门主动靠前作为,主要措施有以下五点:

一是开展网上就业招聘。疫情发生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人社部门及时搭建新余人社微信公众号线上人力资源市场,同时利用“新余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和“新余人才招聘网”两个就业服务平台,将所有大型现场招聘会和日常室内招聘会均转为网上招聘,鼓励求职人员和企业通过网上渠道直接求职和招人。

二是举办流动现场招聘。近期,随着疫情好转,人社部门组织了重点用工企业到返乡农民未返岗人员较多、富余劳动力较密集的乡村开展流动招聘活动,将流动就业直通车开进乡村,直接服务返乡未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服务复工企业用工需求。

三是广泛发布企业用工复工信息。春节期间我市对节前收集的“春风行动”全市各类企业招工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各种渠道广泛进行发布。春节后随着企业的陆续复工,重点发布企业复工情况和复工企业的用工信息。

四是加强市内企业与返乡人员对接。疫情发生后人社部门就针对疫情可能对务工人员外出就业带来的影响,及时发布了《致外出务工回乡人员和市内企业的一封信》,向务工人员和企业宣传当前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措施,引导返乡务工人员根据疫情情况有序返岗,鼓励市内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返乡人员。同时,及时将我市复工企业的招聘信息通过乡镇、村委推送到返乡人员、贫困劳动力手中,通过微信朋友圈的方式为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重点缺工企业推送就业信息30万条。

五是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市内就业。对市内缺工的重点用工企业,已落实9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对接,安排了7位市县区人社局领导帮扶对接,力争通过政府与市场相结合方式帮助我市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通过以上五个主要主要措施,目前已累计为700多家企业推送1.8万余个岗位信息。为225家企业解决用工6574人,基本保障全市企业复工复产需要。

Q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我市人社部门出台了哪些扶持政策?

A

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余府发〔2020〕7号)、《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我市人社部门对照保用工、稳就业、促发展的需要,出台了一系列补助政策,主要有以下扶持政策:

一、口罩生产企业用工补助。2月29日前吸纳用工的口罩生产企业,按2月29日企业吸纳用工人数计算,每人给予1000元用工补助,单户企业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重点保障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产、配送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保障企业。按开工生产、配送期间月均在岗人数计算,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与口罩生产企业用工补助不重复享受。

三、重点保障企业贴息扶持。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的,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LPR全额贴息。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我市启动疫情一级响应一直到疫情结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企业推荐1人就业的(疫情结束时仍然在岗)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向园区企业推荐劳动力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园区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300元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五、劳务输出包车补贴。我市启动疫情一级响应一直到疫情结束,组织跨市包车输送务工人员“点对点”返岗的市内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中介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可享受包车补贴。

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工业园区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按照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 元补贴。

另外其他还有企业员工培训补贴、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政策,通过各类扶持政策,确保了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Q

目前就业作为“六稳”“六保”之首,请问人社部门通过哪些途径助力我市居民就业?对就业创业和失业人员有哪些可以帮扶的政策?

A

一是线上招聘助力精准就业。疫情以来将所有线下招聘转为线上招聘,开展“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大力推广“新余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和“新余人才招聘网”两个就业服务平台,以及新开发新余人社公众微信号线上人力资源市场,积极为求职人员和用工企业搭建方便、快捷的用工服务平台。求职者可在以上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个人求职信息,与意向企业互动,助力实现精准就业。

二是帮扶困难群体稳就业。对因疫情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积极引导他们在当地企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等生产经营主体就地就近就业。对农村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三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线上服务。举办“魅力赣鄱职等你来”百千万线上线下招聘专项行动暨省内2020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智能化就业招聘周活动,一方面发动本地各高校动员所有高校毕业生参与招聘,另一方面邀请本地企业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引导更多毕业生就业。

四是安全有序组织劳务输出。我市、县(区)人社部门及时与劳务用工大省对接,引导群众精准对接岗位后再确定外出行程,采取包车点对点方式组织乘运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抵达目的地,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截止到目前全市累计组织专车49车次,接送农民工返岗复工927人。

针对就业创业和失业人员方面,主要可享受以下政策:

1.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我市启动疫情一级响应到疫情结束期间创办企业(含个体户)的农民工(非城镇居民),可享受5000元标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我市启动疫情一级响应到疫情结束期间,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享受1000元/人/月的失业补贴。

3.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对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可领取1260元/人/月的失业保险金,按缴费年限计算时长,最长申领时间不超过24个月。

4.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贷款最高可申请额度为15万元,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创业,可申请2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执行50万元贷款额度、全额贴息政策。对合伙人员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按符合条件人员人均15万元贴息,最高享受90万元贷款额度。

Q

受疫情影响,目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稳岗压力加大,请问人社部门对困难企业有什么政策?

A

目前,为了进一步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人社局加大了企业稳岗补贴力度,其相关政策如下:

一般企业稳岗返还

返还对象: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具体条件为: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享受期限:暂定执行到2020年底,是否延长按上级政策执行。

返还标准: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去产能企业按60%返还。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返还对象: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具体条件为:1.2019年以来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3.连续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4.2020年连续3个月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平均下降30%以上亏损、或连续3个月以上利润同比平均下降40%以上、或1年内亏损月数达6个月及以上;5.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

享受期限:执行到2020年底

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与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不重复享受。

疫情期间,已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403.636万元,惠及企业99家,其中为一家困难企业返还稳岗182.67万元。

来源:新余日报

供稿:记者谭奔

编辑:郭晋 值班主任:谢丹

投稿邮箱:xinyuap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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