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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城区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的公告

2020-05-14 20: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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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吉林市城区比照高风险地区,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强化全面排查措施。发挥社区村屯、行业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作用,对确诊病例密接人员、境外返吉人员和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实行网格化、地毯式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强化社区村屯封闭措施。城区以居民小区为单位,乡村以自然屯为单位,全面实行封闭管理,做好扫码、登记、测温工作,严防人员随意出入。城乡结合部通达性较强或公路沿线的村屯要组建巡逻队,严格加强管控。

3.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主体防控责任。通过建章立制、测温消毒、封闭式管理等方式落实主体责任。

4.强化交通管控措施。停运所有客运班线、旅游包车,货运车辆正常通行。前往外地人员须持48小时内自费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严格自我隔离后,方可登记出城。

5.强化药店诊所管控措施。城区药店、诊所停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退热、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并引导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关停。

6.强化文化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管控措施。全市所有室内景区、影剧院、歌舞厅、游艺厅、营业性演出场所、网吧、室内体育场馆、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厅、浴池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停止营业。

7.强化公众聚集活动管控措施。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举办,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禁止堂食。营业性餐饮单位就餐人员每桌不超过3-5人、间隔1米以上,倡导提供外卖服务。

8.强化佩戴口罩强制措施。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

9.强化消杀保洁措施。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场、超市、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出租车、公交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日常消杀、保洁措施。

10.强化物资保障措施。做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和“菜篮子”“米袋子”等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11.强化依法防控。对拒不执行相关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上述管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吉林市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3日

吉林市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三级——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62166036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64560621

吉林市中心医院62167084

吉林市人民医院62522510

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65010610

吉林市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62599387

吉林市化工医院(民营)63915325

市直二级——

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62752691

吉林市传染病医院69951358

吉林市神经精神病总医院65010136

吉林市儿童医院63310509

吉林市中医院65510415

吉林市妇产医院66962061

吉林市结核病医院67094600

吉林市舒兰精神病医院68206011

吉林市丰满区医院66510306

吉林市经开区医院63503082

县级二级医院——

磐石市医院15886279120

蛟河市人民医院13596320718

桦甸市人民医院66248005

舒兰市人民医院13596336751

舒兰市第二人民医院18743217377

永吉县人民医院64222943

来源丨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丨陈世新 责编丨李少军

原标题:《关于吉林市城区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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